编辑: glay | 2019-07-06 |
2016 年瓦房店沿海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 , 发行人将于
2018 年2月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工作日)开始支付
2017 年2月1日至
2018 年1月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 度" )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 债券名称:2016 年瓦房店沿海项目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证券简称及代码:16 瓦沿海(代码:127391.SH)
3、 发行人:瓦房店沿海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15 亿元,7 年期,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自 债券存续期的第
3 至第
7 年末, 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5、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 文号:经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发改 财金[2015]3154 号文件批准发行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7、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98%,在该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8、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16 年2月1日至
2023 年1月31 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1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 年3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 本年度计息期限:2017 年2月1日至
2018 年1月31 日,逾期未领的债 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2、 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3.98%.
3、 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分本年度的债权登记日 为2018 年1月31 日. 截至上述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本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 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 付息日:2018 年2月1日
三、付息办法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 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该证券公司将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 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2、从发行市场购买本期债券并持有到债权登记日的投资者,在原认购债券 的营业网点办理付息手续,具体手续如下: A.如投资者已经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则利息款的划付比 照上述第
1 点的流程. B.如投资者未在认购债券的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请按以下要求办理: (1)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根据 原认购债券的营业网点要求办理;
(2)本期债券机构投资者办理利息领取手续时,应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并 提交单位授权委托书(加盖认购时预留的印鉴)正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和税务登记证(地税)复印件(加盖该机构投资者公章) 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投资者原认购网点已迁址、更名、合并或有其他变更情况,请根据 托管凭证上注明的二级托管人名称或加盖的公章,咨询该二级托管人.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