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9-07-06 |
4、追加保险费 经我们同意,您在犹豫期后可以随时向我们交纳追加保险费. 趸交保险费和每笔追加保险费的金额须符合我们的规定.同时,趸交保险费或者追加保险费后,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高于我们的规定.
5、结算利率与保单账户利息 我们在每月月初确定上个月的结算利率,并自每月结算日起
6 个工作日内公布. 我们在每月结算日零时结算保单账户利息.保单账户价值根据本合同上个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按 我们本月公布的结算利率进行累积. 如果本合同终止, 我们将在本合同终止日结算保单账户价值. 保单账户价值根据本合同在终止日所在月的实际经过天数,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保证利率进行累 积.
6、保单账户最低保证利率 最低保证利率指保单账户价值的最低年结算利率.本合同保单账户的最低保证利率为 2.5%,每个 保单年度的实际结算利率不会低于最低保证利率. 我们将在每个保单年度期满日后的首个结算日零时,根据最低保证利率计算保单账户最低保证价 值.如果保单账户价值低于保单账户最低保证价值,我们将保单账户价值调升至保单账户最低保 证价值.
7、持续奖金 自第
7 个保单年度起,若本合同于每年的年生效对应日有效,我们将向您发放持续奖金.第7个保单年度的持续奖金金额为第
2 个保单年度初转入保险费的 1%, 第8个保单年度的持续奖金金额 为第
3 个保单年度初转入保险费的 1%,后续年度依此类推. 持续奖金直接计入您的保单账户,不以现金形式发放.
8、保障成本 我们对本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保障成本.保障成本按月收取,在本合同生效日及每月的月生 效对应日从保单账户中扣除.本合同在每个保单月度的保障成本根据被保险人的性别、年龄和基 本保险金额确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80 日内, 我们不收取保障成本. 自可选基本保险金额增加之日起
180 日内, 我们不收取该增加部分对应的保障成本.自被保险人年满
75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月生效对应日 (含该日)起,我们不收取必选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保障成本.
9、初始费用 对于转入保险费,我们按转入保险费的 1%收取初始费用. 对于趸交保险费,我们按趸交保险费的 3%收取初始费用. 对于追加保险费,我们按追加保险费的 3%收取初始费用.
10、万能账户的运作 (1) 资金运用: 我们为万能保险产品设立了专属账户,该账户是我们为履行万能险保险责任,依法设立的专用账 户.该账户由我们委托的投资管理人进行专门的管理. (2) 目标: 我们以积极稳健的账户长期配置策略,满足万能产品的资金安全要求与最低保证利率约定;
在保 障账户流动性要求的良好管理与匹配的基础上,争取适合账户和资本市场环境的回报,为客户提 供长期稳健增值服务. (3) 策略: 在遵守保险资金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基本政策的前提下,本账户投资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和资 泰康鑫账户终身寿险(万能型)产品说明书
5 本市场发展趋势进行持续、深入的动态分析与把握,在账户风险承受能力的范围内,依据各投资 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和流动性情况,合理配置账户资金,追求组合风险分散和优化收益,以达成 账户价值长期稳定增长的目标.
六、投保案例说明 案例一: 被保险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