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2019-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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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 ? ? ? ? ? 中国・青岛市香港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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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德衡(青)律意见(2015)第620号致: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称 本所 )与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专 项法律服务协议》,本所指派高涛、赵井海律师(以下称 本所律师 )为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出具 《关于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称 《法律意见书》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关于济南鲁新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挂牌 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本所就反馈意见中需律师说明的有关问 题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 律师己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对所涉及的相关材料及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验证, 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须与《法律意见书》一并使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名称、 缩略语,除特别说明外,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的含义相同,《法律意见书》中所做的声 明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基于以上声明,本所发表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 ? 中国・青岛市香港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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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正文1.关于公司股东济南鲍德炉料有限公司性质的问题 请主办券商、律师补充核查以下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1)股东投资于公司的程序的合法合 规性;

(2)公司是否需要取得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及相关依据. 回复意见: (1)股东投资于公司的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1)

2003 年8月,鲁新有限设立时的投资程序

2003 年8月,鲁新有限设立时,中方股东为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根据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出具的《关于发起设立济南鲁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决定》(济钢体字[2003]20 号),济南钢铁集 团总公司同意出资

4800 万元,与双龙洋灰联合发起设立鲁新有限,占鲁新有限注册资本的 60%. 本所律师认为, 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出资设立鲁新有限已经履行了相关决议事项, 投资程序合 法合规. 2)

2011 年11 月,变更中方股东的程序

2010 年11 月,鲁新有限与鲁昂建材分别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鲁新有限与鲁昂建材签署《吸 收合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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