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06 |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作出 不予受理的决定,向机场管理机构出具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不予 受理通知书》,书面注明理由.
(二) 机场管理机构的行政许可申请不属于监管局行政许可 受理范围的或申请材料不属于不停航施工行政许可范畴时,应 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民用航空行政许可不予 受理通知书》.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监管局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向机场管理 机构出具《民用航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四)机场管理机构自收到《民用航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 知书》 之日
15 个工作日内不能补正材料的, 监管局作出不予受 理的决定,并向机场管理机构出具《民用航空行政许可不予受 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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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事项属不停航施工行政许可范畴时,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 准予受理,向机场管理机构出具《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 书》. 第十二条 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 请的,申请人应当向受理机关提交书面撤回申请.受理机关应 当终止审查,受理部门应在登记后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第三章 期限 第十三条 不停航施工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时间以出具《民 用航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时间为正式受理时间. 第十四条 监管局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15个工作日内 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监管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 个工作日, 向机场管理机构出具《民用航空延期行政许可通知书》,并将 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五条 机场管理机构若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不停航施 工项目行政许可的有效期,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上期已完工部 分、本次延期施工内容、延期施工工期(如施工条件发生变化, 原批准的施工组织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则 须重新编制施工组织管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并应在该行政许可 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民航中南管理局提出申请,监管局根据机 ―
7 ― 场管理机构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 延续的决定,向机场管理机构出具《民用航空准予延续行政许 可通知书》或《民用航空不予延续行政许可通知书》.法律、 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机场管理机构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评估 不停航施工工期,避免多次申请延期的现象出现. 第十七条 机场管理机构在申请材料中的施工工期应以多 少个日历日的形式来明确.
第四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八条 监管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填写材料完整性审查 单,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见附件2);
不符合要求的, 出具 《民 用航空行政许可补正材料通知书》;
符合要求的,出具《民用 航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第十九条 监管局在出具 《民用航空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后,将组织监管局相关处室对报审项目进行联合审查. 第二十条 联合审查分现场察看和施工组织管理方案审 查.各处室应在审查完成后在不停航施工审查单内(附件3)填 写意见、签名.收集意见完成后,监管局出具审查意见至机场 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机场管理机构在收到不停航施工资料审查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