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6 |
4、 预计
2010 年本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总额见上表.
(九)杭州东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杭州西湖区九溪珊瑚沙 法定代表人:郑斌 注册资本:2 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制造: 民用钢质船舶, 气垫船, 建筑用钢结构件, 货物进出口 (法 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服务:船 舶修理;
其他无需要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 与本公司的关系 杭州东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由 杭汽轮集团 参股,与本公司同受一家企业 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7.3.2 条第
(一)款规定的关联法 人条件.
3、 交易的内容及必要性 本公司与杭州东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内容主要是委托加工生产 部分零部件.
4、 预计
2010 年本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总额见上表.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 能够履行与本公司达成的各项关联协 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杭汽轮集团 在销售本公司汽轮机产品时, 所签订的是本公司 供货合同 标准文本,付款方式也与其经销商相一致,如造成货款拖欠,大多也是由直接用 户的原因造成的.
9 除关联方销售本公司产品外,其他关联交易的付款方均为本公司.
四、 审议程序 2010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四届十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初步审议了公司2009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
2010 年度预计额情况.
2010 年4月20 日举行的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
2009 年发生额、2010 年预计额的议案 .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 上将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五、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张明光、邹兆学、华小宁、祁国宁认为,公司上述有关日常经 营方面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规 范,交易的内容符合公司业务开展和正常经营之需求,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0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协议价格,遵守相关规定, 履行合法程序,关联交易及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出现违法行为,也没有损 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1、 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
2、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3、 四届十次监事会决议;
4、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4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