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9-07-06 |
3 家企业.食品加工企业 为长春市春哈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有工商执照 和环保审批手续, 存在使用木材为燃料熏制香 肠行为, 加工时燃用木材有冒黑烟现象.机加 制造企业两家, 其中吉林省祥金钢模制造有限 公司有工商执照, 无环保审批, 由于经营不善,
2017 年6月停产至今.长春市绿园区长铃散 热器厂有工商执照, 有环保审批手续, 因工艺 落后,
2016 年9月停产至今,
2017 年4月该企 业自行拆除淘汰冲天炉, 环保部门多次检查始 终停产, 未发现噪声和烟尘污染.信访反映问 题部分属实. 经排查核实, 驿马站屯无规模养殖场, 仅 有两个散养户 (1户养鸭, 存栏20只;
1户养鹅, 存栏
30 只) , 无粪污堆放.驿马站屯南
1 公里 处, 有红民村养猪户谭某, 养猪268头, 不在禁 养区范围内, 养殖粪污都清理到红民村粪污储 运池内, 无粪污随意倾倒行为.经抽样检测, 附近井水不符合饮用水标准.2009 年合心镇 岳家村已经实施了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
城西 镇红民村已于
2010 年为村民安装了自来水, 村民饮水问题均已解决. 是否属实 属实 不属实 属实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长春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绿园 大队已于
7 月10 日和
11 日分别对当 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9月8日下达 《行 政处罚决定书》 , 责令当事人
30 日内 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至土地权利 人或者管理人, 并按每平方米
5 元的 标准处以罚款.自 《行政处罚决定 书》 下达之日起
6 个月内, 对拒不执 行的, 将按照行政诉讼法移送法院申 请执行. 无2017年8月29日, 市环保局绿园 分局对吉林省东北坊酒业有限公司 下达了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 责令其拆除老化的污水处理设施, 完 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后方可恢 复生产.2017 年6月该企业停产, 对 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9 月8日, 该公司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 造. 城西镇已将土坑周边生活垃圾 清理, 全部铺设绿网覆盖抑尘, 修补 加固围挡, 全线封闭.城西镇将建立 管控机制, 安排专人包保, 杜绝乱倒 乱卸乱扔垃圾行为. 市环保局绿园分局对长春市春 哈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下达了 《责令改 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和 《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 , 责令其拆除现有烟熏炉, 更换清洁环保的生产设备后方可恢 复生产.同时责令吉林省祥金钢模 制造有限公司和长铃散热器厂, 如生 产工艺发生改变, 需经环保部门审批 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绿园区农业局责令驿马站屯两 户养殖户及时清运粪污, 做到日产日 清, 定期消毒, 责令红民村养殖户谭 某自建符合环保要求的防雨防渗漏 粪污储存池. 问责情况 党内警告1人, 约谈3人. 无 约谈1人. 通报批评1人. 备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