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6 |
―
8 ― (ii) 股份於紧接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 (即委聘协议日期) 之前最后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 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约每股2.92港元溢价约36.99%;
及(iii) 股份於紧接二零一五年六月八日 (即委聘协议日期) 之前最后十个连续交易日在联 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约每股2.95港元溢价约35.59%. 本公司将於购股权获行使后收取行使价.并无基於本公司股本变动修改购股权股份行 使价或数目之安排. 发行价及行使价乃由本公司及顾问按公平原则磋商及经参考 (其中包括) 股份的现行市 价、股份的近期交易量、行使期持续时间及顾问将根感樘峁┑姆窭宥.董事认 为委聘协议的条款以及发行价及行使价基於现时市况而言属公平合理,且委聘协议的订立 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 行使期及行使条件 顾问或彼等之代理人可於下列条件达成后行使购股权: (a) 如於委聘协议日期后18个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本公司於15个连续交易日各日的 市值不低於80亿港元,则购股权的40%可予行使;
及(b) 如於委聘协议日期后36个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本公司於15个连续交易日各日的 平均市值不低於100亿港元,则购股权的余下60%可予行使. 於相关条件达成后六个月内,购股权将仍可行使,倘相关条件於上文(a)及(b)所述的相 关期间内并未达成,购股权将自动失效. 可转让性 本公司将向顾问或彼等之代理人授出购股权.有关委聘协议并不禁止购股权转让. 购股权持有人之权利 购股权持有人不会因其为购股权的持有人之身份而具有出席本公司任何大会或於会上 投票的权利.购股权之持有人不得参与本公司就其他证券作出的任何分派及或要约. ―
9 ― 购股权持有人就本公司清算享有的权利 倘本公司於购股权行使期内清盘,则有关购股权将失效,惟自愿清盘除外,在此情况 下,购股权持有人有权於不迟於本公司就考虑及酌情批准自愿清盘相关决议案拟召开之股 东大会之前两个营业日行使购股权. 厘定购股权条款之基准 将予授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