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7-06

253 号《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以及国家环保部第

33 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制定了工作方案.首先,我们研究了 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了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进行 了项目环境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了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及评价工作等级;

其次, 对项目做了进一步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最后,通过汇总、分析收集调查的各种 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角度确定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了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 环境影响的建议,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1.4 分析判定情况

1、根据《良渚组团 LZ08-

1、LZ08-2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的实施符合杭州市城 市总体规划、余杭区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2、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 年本)》 (浙淘汰办〔2012〕20 号)等文件,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项目.因此,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以及地方的产业政策.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电话:0571-85250865

3、本工程为道路类非工业污染的生态型项目,非本工程涉及的环境功能小区禁止发展 的三类工业项目或二类工业项目;

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 保持措施,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

项目占用的耕地在土地审批手续正式报批前落 实补充.因此,本工程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小区的环境准入条件.

4、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根据环环评[2016]150 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 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三线一单 即: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建设应强化 三线一单 约束作用.根据余杭区环境功 能区划,本项目位于 良渚组团人居环境保障区(0110-Ⅳ-0-2) ,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 为东北侧的 良渚文化遗址保护自然生态红线区(0110-Ⅰ-6-11) ,最近距离约 1000m,不在 生态红线范围内;

项目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能得资源化利 用或无害化处置,项目实施后区域环境质量可维持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本工程施工期、运 营期均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另外经对照余杭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不在环境功能区负面清 单之列.因此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约束性要求. 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依据本工程为道路新建性质和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众多的特点,确定关注的主要环境 问题及环境影响如下:

1、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垃圾、施工扬尘、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影响、施 工废水对周边水体的影响以及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居民的影响.

2、营运期:重点关注营运期噪声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噪声污 染防治措施.

3、营运期车辆尾气对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和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分析交通噪声对 声环境敏感目标和沿线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4、通过对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带来的各种环境影响的定性、定量分析及进一 步预测,评价其影响范围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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