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6 |
一、 凡取得天津医科大学夜大学学籍的学生, 每学年第一学期缴纳本 学年学费.
学费按照天津市发改委批复标准收取, 现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 年1840 元 (津价费 【1999】
621 号) , 交费方式按照财务处统一要求办理.
二、已缴纳学费的学生凭学费收据进行夜大学学籍注册.
三、开学后两周内未缴纳学费的学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 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
四、复学学生的学费按其复学后就读的同年级学生学费同标准收取.
五、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中止学业,按每学 年在校
10 个月的时间计算向学生退还专业学费,在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一 个月内(含一个月)申请的,全额退还其当年专业学费,超过一个月按月 计退,在校时间不足一个月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