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06 |
1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镇政办发〔2017〕213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明确公共资源进场交 易领域和范围,有效遏制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苏政发 〔2004〕48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 改革委2016年第39号令)、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深 ―
2 ― 化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发 〔2017〕 2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修订《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目 录》.
凡列入本目录的交易项目, 均应按要求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实施交易.自2018年1月1日起(有特别规定时限的除 外),凡列入本目录而未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财 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将不予资金拨付与结算, 审计部门将对项目作 违规处理,监察机关将对项目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 究. 附件: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12 月15 日―3―附件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编号项目名称法定监管部门 规模标准及范围 备注 A 工程建设类 A01 房屋建筑工程 具体 项目 民用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市住建局
(一)施工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100万元(含) 以上的;
(二)与房屋建筑工 程相关的货物(重要 设备、材料等)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含)以上的;
(三)与房屋建筑工 程相关的服务 (勘察、 设计、监理、招标代 理、咨询、试验检测 等)采购,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30万元(含) 以上的. 工业建筑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构筑物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建筑屋面工程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附建人防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给水排水 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电梯等) 建筑电子及智能化工程 防雷工程 钢结构工程 园林古建筑(含古建筑修 缮)工程 环保工程 与房屋建筑工程相关的货 物、服务 ―
4 ― 编号项目名称法定监管部门 规模标准及范围 备注 A0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具体 项目 城市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 市住建局
(一)施工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100万元(含) 以上的;
(二)与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相关的货物 (重要设备、 材料等) 采购,单项合同估算 价在50万元(含)以上 的;
(三)与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相关的服务 (勘察、设计、监理、 招标代理、咨询、试 验检测等)采购,单 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含)以上的. 城市桥梁工程及附属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及附属工程 城市照明工程 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公共广场工程 污水处理工程 泵站工程 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 环境卫生工程 公共交通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工 程 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 的货物、服务 ―
5 ― 编号项目名称法定监管部门 规模标准及范围 备注 A03 园林绿化工程 具体 项目 园林工程 市住建局
(一)施工单项合同 估算价在100万元(含) 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