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6 |
4 - 度,对服务区内的适龄幼儿提供学额保障,确保符合条件的优先 入园.幼儿园招生与小学招生分开进行.
三、招生对象 幼儿园的招生年龄是:小班为
3 周岁 (2015 年8月31 日前出 生) , 中班为
4 周岁 (2014 年8月31 日前出生) , 大班为
5 周岁 (2013 年8月31 日前出生) . 托班为
35 个月~30 个月(2015 年9月1日~2016 年2月29 日出生) ,具体方案由各市、区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
四、招生办法 幼儿园招生按照 相对就近 、 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 先 的原则进行,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 儿入园,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 1. 具有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 医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 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 、户口簿原件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原 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到幼儿园登记、报名,填写苏州市区幼儿报 名登记表(见附件) . 2. 非本地户籍的幼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 学证明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体检健康证明(体检健康 证明于开学初收取) 、户口簿原件、在苏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或 购房合同原件;
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外来人口有效 居住证原件、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就业证明原件或其 -
5 - 他合法经营(营业执照)原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一年或 一年以上证明,到幼儿园登记、报名,填写苏州市区幼儿报名登 记表(见附件) .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 项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疾控函?2015?790 号)和苏州市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苏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 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指导实施方案》(苏卫计疾控?2016?
18 号)要求,儿童在入园、入学时,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各幼儿 园在招生时,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五、招生要求 1. 加快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各市、区要及时做好学前教 育资源与生源的调查预测,统筹规划幼儿园招生工作,加快实施 第二期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落实幼儿园建设各项任务,确保 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重点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配套幼 儿园是公共教育资源,主要应举办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 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把普惠性民办园招生也纳入服 务区管理.依据《关于贯彻落实省五部委的实施意见》 (苏教基?2017?26 号) ,继续加大 无证园的清理整顿力度,切实规范苏州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和 管理. 2. 切实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针对目前幼教资源相对不足 的实际,各市、区要顾全大局,协同排难,充分挖掘潜力,尽量 -
6 - 满足入园需求,确保本地户籍人员子女入园,最大限度地缓解符 合报名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的矛盾,确保平稳招生,确 保社会稳定. 3. 充分发挥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积极支持优质幼儿园品牌输 出,鼓励优质幼儿园采用资源共享、输出管理、帮扶结对、合作 办园、举办分园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切 实满足社会需求,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4. 规范民办园招生管理.根据《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 定管理办法(试行) 》 (苏教基?2015?4 号)文件规定,普惠性民 办幼儿园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招生,优先 满足所在村镇、街道适龄儿童入园.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幼儿园自主决定招生范围与招生规模,招生事项应报当 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备案. 5. 采取措施帮扶特殊家庭子女.切实保障贫困家庭的子女不 因经济困难而失学.各幼儿园要认真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