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6 |
(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5年9月21日,企汇网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共18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00万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申请公司股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会 议批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申请 挂牌的相关事宜. 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企汇网公司章程的 规定,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第一,企汇网本次申请挂牌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相关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范围、程序合法有效;
第二,企汇网本次申请挂牌属于《监管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的 情形,本次申请挂牌尚需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
二、本次申请挂牌的主体资格
(一)企汇网有限公司的依法设立 2011年5月31日, 企汇网有限公司依法设立, 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9月1日,经郑州市工商局核准,企汇网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为企汇网股份公
8 司,企汇网由此依法设立. 企汇网现持有郑州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10198000021772.根据该营业执照记载的信息,企汇网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 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住所为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26号科研 楼2楼206室,法定代表人为何丽丽,设立于2011年5月31日,经营范围为: 许可 经营项目:呼叫中心业务(覆盖范围河南省),互联网信息服务(覆盖范围河南 省,不含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需经有关部门审核的信息项目,未经审核不得 提供;
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不得提供.(含特别规定事项)一般经营项 目:计算机软件的研发与销售;
网络、信息技术的咨询、研发、转让和服务;
企 业营销策划;
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
展览展示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 和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二)企汇网的有效存续 根据企汇网现行有效的 《公司章程》 及其工商登记资料,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企汇网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 暂行条例》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4年度企业年 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 并或者分立而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为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 有限公司.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企汇网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 合法有效存续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申请挂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申请挂牌的实质条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业务规则》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其 他有关规定及企汇网提供的材料, 本所对企汇网本次申请挂牌的实质条件进行了 逐一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企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