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07-06 |
七、
30 头文山三
七、
40 头文山三
七、80 头文山三
七、80 头以下统货文山三
七、文山三七剪口,可选 择协议交收与卖方协商解决.
(八)卖方收货款 1.买方于 D6 交收日 14:00 前,对交收货物的质量、重量无异议,交易所在 确认卖方已经结清截至 D6 交收日的所有仓储费用后,交易所将对应货物的买方 货款划转到卖方帐户上. 2.若买方在 D6 交收日 14:00 前对交收货物的质量、重量提出异议,待争议 得到解决后,交易所将买方货款划转到卖方帐户上. 第十五条 发票 若买方在 D6 交收日 14:00 前对交收商品的质量、重量无异议,或者争议得 到解决,卖方在 D15 交收日前(含D15 交收日),根据买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开 具对应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开出后,买方无法到卖方处领取的, 卖方将发票寄送给买方, 同时将相关发票及邮寄存根的扫描件上传交易所文山三 七发票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抄送买方,若D15 交收日买方未提出异议 视为已经收到发票,交易所确认审核后,清退卖方交收保证金.(货物发票寄送 费用由卖方承担) 买方如需要运费发票的,由买家与仓库联系开票事宜.运费发票涉及的纠纷 由双方协议商定,交易所不接受配送服务的纠纷处理.
第四章 争议与违约处理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一)受理时限 若买方对交收商品的数量、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货物出库前向交易所提出 书面申请. 货物装车离库后,买方对于货物提出的任何异议,交易所不再受理.
(二)数量争议 1. 商品重量的合理损耗范围 1) 库存时限在
6 个月内(包括
6 个月)的商品,正常合理损耗为±2%;
2)库存时限在
12 月内(包括
12 个月)的商品,正常合理损耗为±3%;
3)交收数量按合同约定重量进行结算,不足部分由卖方补足;
4)交收数量差异在正常合理损耗范围之外的,由厂库负责补偿.
(三)质量争议 1.若买方对交收商品的质量有异议,应在 D6 交收日 14:00 前向交易所提出 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买方对所交收文山三七质量无异议,交易所 不再受理交收文山三七质量有异议的申请. 买方可选择与卖方协商解决,或联系交易所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单批货物只能申请检验一次, 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作为解决争议的最终 依据. 2.质量纠纷中的责任方承担检验及相关费用,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直接经济损 失. (1)若检验结果符合交易所规定交收标准的,买方按照相应文山三七电子交 易合同规定的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向卖方支付从 D6 交收日开始至异议解决之日 的补偿费(以配对当日交收结算价及争议货物的重量计算). (2)若检验结果不符合交易所相关质量规定,运营中心在收到检验结果的
5 个工作日内负责协调卖方调换货物. 交收厂库应按文山三七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 延期交收补偿金费率向买方支付从 D6 交收日开始至异议解决之日的补偿费(以 配对当日交收结算价及争议货物的重量计算).若双方协商解决未果的,可提交 天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四)发票争议 1.因买方提供错误开票信息,导致卖方重新开票的,买方须在收到发票之日 起2个工作日内(以邮戳或者快递单号为准)重新提供正确的开票信息,并将错 误发票寄回,重新开票的来回邮费由买方承担. 2.因卖方开具错误发票,导致买方申请重新开票的,卖方须在收到买方错误 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