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06 |
1 ― 湘经信投资〔2016〕676 号 关于做好
2017 年度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经信、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 为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 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和技术创 新,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经报省政府批准同 意, 原湖南省技术改造节能创新专项资金整合为湖南省工业转型 升级专项资金.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就
2017 年湖南 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贯彻《中国制造 2025》精神,按照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 构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重点支持《2017 年湖南省工业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
2 ― 转型升级专项申报指导目录》 (附件 1)所列传统产业技术改造、 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等方向的项目.
二、支持方式 采取无偿补助或者奖励的方式.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原则上为规模以 上工业企业. 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专项 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3.对申请无偿补助的项目,项目单位已申报
2017 年度我委 其他专项资金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 对申请奖励类的项目无此 要求. 4.其他申报条件参见附件 1.
四、申报工作组织 1.省属企业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并行文上报省经信 委、省财政厅. 2.市(州) (不含财政省直管市)企业的项目,由市(州) 经信、财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统一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 厅. 3.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县(市)经信、财 政部门共同组织申报,统一行文上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 ―
3 ― 抄报所在市经信委、财政局. 4.中央在湘企业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 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市)上报.
五、申报方式与要求 1.项目申报资料要求.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 料.项目申报单位需编写项目申请报告(各类项目申请报告编写 要求分别参考附件 3-
1、3-2-
1、3-2-
2、3-3-1 和3-3-2) ,并通过 《 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61.187.56.42:8080/zzqs/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 项目资金管理系统》 (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 填 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市 (州) 和财政省直管县 (市) 经信部门、省直主管部门要及时在《湖南省制造强省建设项目库 管理系统》中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查上报. 2.上报文件要求.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经信部 门、 省直主管部门需上报申请专项资金的红头文件和项目汇总表 (格式见附件 2) ,纸质版本一式
4 份,分别报省经信委投资规 划处
3 份,省财政厅企业处
1 份,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3.申报截止时间:2017 年1月25 日.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各项目单位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市(州) 、财 政省直管县(市)经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联系咨询,也可咨询 附件
1 中所列各具体方向相应的省经信委联系人. ―
4 ― 2.上报文件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 彭景;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
467 号;
邮编: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