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9-07-06
湘工信财务〔2019〕65 号 关于申报

2019 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无偿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和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 门: 根据省政府的要求,2019 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和湖 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合并为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为 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建设, 根据相 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现就

2019 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无 偿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根据《湖南省贯彻〈中国制造 2025〉建设制造强省五年行 动计划(2016-2020 年) 》 (湘政发〔2015〕43 号) 、 《关于加快推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

2 ― 进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的意见》 (湘办发〔2017〕37 号)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促进经 济增效财政增收的若干意见》 (湘政发〔2018〕4 号)等要求, 围绕

20 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和制造强省

1274 行动,集中 支持一批技术水平高、投资规模大、综合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 重大产业类项目;

按照工业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要求,结 合我省实际,支持一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湖南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财政等部门工作.申报的工业企业原则上是规 模以上工业企业(以省统计局

2018 年12 月31 日提供的名单为 准) .

2、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核 准或备案批复.项目是正在建设,或2018 年1月1号以后开工 建设的完工项目.

3、列入湖南制造强省建设第

一、

二、

三、四批重点项目名 单的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应优先推荐申报.

4、重大产业类项目、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类项目的具体方向 和申报条件参见附件 1-1.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已申报

2019 年度省本级其他专项资金(奖励类除外) ―

3 ― 的单位;

(2)2017 年、2018 年连续两年从省工信厅(原省经信委) 获得无偿补助专项资金的单位;

(3)列入 信用湖南网 和 湖南信用网 信用黑名单的 单位;

(4)获得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含原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型 工业化专项资金、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培育发展战略 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支持且项目未验收的单位;

(5)以前获得过省工信厅(原省经信委)无偿补助专项资 金的项目.

三、申报工作组织

1、省属单位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汇总后向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2、中央在湘单位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项目所在地 市州或财政省直管县(市)工信、财政部门推荐申报.

3、市州(不含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市州工信、 财政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

4、财政省直管县(市)企业的项目由县(市)工信、财政 部门初审汇总后,联合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 送所在市工信、财政部门.

四、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不接收项目单位的纸质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需编 ―

4 ― 写项目申请报告(格式按附件 3-

1、3-2) ,通过《湖南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项目管理系统》 (http://222.240.80.54:8086/pmp/a/login) 或 《湖 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 (http://220.168.30.70:28889) 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和提交项目申请资料,省直主管部门和市州、 县(市区)网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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