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06 |
1
第一章.
总则第01 条 为指导洪洞县甘亭镇镇区铁路以西片区(以下简称为 本片区 )建设的有 序开展,有效控制本片区建设活动,落实《洪洞县甘亭镇总体规划(2018-2035) 》 (以下 简称为 镇总体规划 ) ,特制定本规划. 第02 条 本规划遵循整体性原则,以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的要求;
遵循公共利益原 则,以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遵循综合协调原则,以发挥规划的调控引导作用;
遵 循可操作性原则,以符合规划管理的实际要求. 第03 条 本规划主要规划依据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
(2) 《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0) ;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
(4)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2011) ;
(5)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 ;
(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
(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
(8) 《镇规划标准》 (GB50188-2007) ;
(9)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50180-2018) ;
(10) 《洪洞县甘亭镇总体规划(2018-2035) 》 (报批版) . 第04 条 规划范围北起杨曲北街、南至教育南街,西起滨河路、东至南同蒲铁路, 规划控制面积为 5.04 平方公里,到2035 年本片区人口约为 5.1 万人. 第05 条 本规划期限与镇总体规划期限一致,为2018-2035 年. 第06 条 本规划是本片区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 类用地开发与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本规划范围内编制和实施下层规划, 进行工程设计与 开发建设,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07 条 本规划确定的地块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化率、绿地面 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属于强制性内容,文本中以下划线方式表示.强制 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 确需调整的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 》 规定执行.
第二章. 规划结构和土地使用规划 第08 条 本规划将铁路以西片区定位为甘亭镇环境优美、配套完备、生活便捷的魅 力新区. 第09 条 本片区规划形成 一核两心四节点,三横两纵贯四区 的空间结构. 一核:依托唐尧故园形成本片区公共核心. 两心: 位于府前街与神獬路交汇区域的综合中心, 位于庙南湿地公园的文化旅游中心. 四节点:片区东、南、西、北四个服务节点. 五轴:依托府前街、神英路、神獬路、中央西大街和英皇大道规划的五条服务轴. 四区:由主干道划分的四个居住社区,分别为杨曲社区、羊獬社区、庙南社区和教育 社区. 第10 条 本片区规划控制面积 503.79 公顷,其中水域用地 26.67 公顷,建设用地总 计477.12 公顷.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 178.04 公顷,公共设施用地 145.83 公顷,对外交通 用地 1.57 公顷,道路与广场用地 68.51 公顷,工程设施用地 1.43 公顷,绿地 81.74 公顷. 洪洞县甘亭镇镇区铁路以西片区(TX 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文本
2 表格
1 本片区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面积(公顷) 比例(%) 人均建设用地规模(O/人) R 居住用地 R 178.04 37.32 34.91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 R2 178.04 37.32 34.91 C 公共设施用地 C 145.83 30.56 28.59 其中 行政管理用地 C1
0 0
0 教育机构用地 C2 52.91 11.09 10.37 文体科技用地 C3 18.40 3.86 3.61 医疗保健用地 C4 11.95 2.50 2.34 商业金融用地 C5 62.57 13.11 12.27 集贸市场用地 C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