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6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71) 关连交易 出售物业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卖方接纳买方标书,内容有关向卖方购买该物业,此 举构成出售事项合约.於出售该物业截标日期,买方标书为卖方就该物业接获的唯 一标书.买方及卖方已於同日就出售事项签订买卖协议. 买方为执行董事刘先生之配偶,故根鲜泄嬖虻14A.12条为本公司关连人士之联 系人.因此,根鲜泄嬖虻14A章,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由於有关出 售事项之其中一项适用百分比率 (利润比率除外) 超过5%,出售事项须遵守上市规 则项下之申报、公布、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本公司已成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之独立董事委员会,以就出售事项向独 立股东提供意见.创富融资有限公司亦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出售事项向 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及推荐意见.
2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便独立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批准出售事项.刘先生、 Lau CW Company Limited及其联系人将放弃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批准出售事项之 决议案投票. 本公司预期将於本公布刊发后15个营业日内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 (其中 包括) 出售事项之进一步详情连同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之推荐意见、独立财务顾 问致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函件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卖方接纳买方标书,内容有关向卖方购买该物业,此举 构成出售事项合约.於出售该物业截标日期,买方标书为卖方就该物业接获的唯一标 书.买方及卖方已於同日就出售事项签订买卖协议.出售事项及有关出售事项之买卖 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日期: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订约方: (i) 卖方 (ii) 买方 协议内容: 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该物业,详情载列如下:C 香港九龙太子道西279号 「明寓」 15楼及16楼A单位 (实用面积为 2,721平方) 连上方平台 (面积为957平方) 代价: 148,000,000港元,透过以下方式以现金支付:C (a) 按金1,000,000港元,已於卖方接纳买方标书时由买方支付;
及(b) 代价余额147,000,000港元须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 之前支付.
3 代价为买方於买方标书内提出之购买价. 完成: 交易将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完成. 条件: 出售事项须待独立股东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实.倘有 关出售事项的普通决议案未获独立股东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正式通 过,卖方须向买方退还已收取的按金 (不计利息) . 明寓项目及该物业资料 明寓项目为位於香港九龙太子道西279号的豪宅发展项目,包括18个住宅单位连同一 个会所,实用面积合共约32,000平方.於二零一七年十月,本集团透过收购常有 限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 (卖方) (统称为 「常集团」 ) 的全部股权购置明寓项目. 收购事项的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的公布.明寓项目已於本 集团的财务报表内录为物业存货. 该物业为明寓项目中的住宅单位之一,位於香港九龙太子道西279号明寓15楼及16楼 A单位 (实用面积为2,721平方) 连上方平台 (面积为957平方) .该物业附设装修, 并已配妥家具及装置. 进行出售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卖方参考该物业毗邻地区的类似物业近期完成交易的平均成交价、该物业的状况及 由独立物业估值师高力国际物业顾问 (香港) 有限公司进行的初步估值后,考虑代价 并接纳买方标书.出售事项为本集团变现现有物业存货及增加本集团营运资金带来 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