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06 |
22、
23、24项 表
一、行政许可
1 1.问责依据:①《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 条;
②《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二十一条;
③其他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汕头市政府12345 服务热线:12345;
汕头市海洋 与渔业局监察室:88566249. 1.受理前责任:依法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 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 2.受理责任:审查申请材料,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 3.审查责任: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4.决定责任:审核通过的批准该活动,审核不通过的书面 通知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监管.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第1页,共90 页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名称 依据 其他共同 审批部门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及监督方式 备注 表
一、行政许可 1.市管权限海域使用权审 核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对海域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并依照本法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 第十五条 海域使用申请实行分级审批.填海五十公顷以下、围海一百公顷以下和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用 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一百公顷以上、七百公顷以下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项目用海,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 批.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项目用海,除依法规定应报国务院批准的外,由县级和不设区的地级市人 民政府审批;
跨行政区域的项目用海,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同一项目用海中包含多个海域使用类型需由 不同级别人民政府审批的,由有审批权的最高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但同一项目用海中包含应当由国务院审批的 海域使用类型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 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和咨询服务. 2.受理责任:审查申请材料,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 3.审查责任:在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 核. 4.决定责任:审核通过的出具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审 核不通过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海域使用的监督检查.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四 条;
②《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二十一条;
③其他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的问责依据. 2.监督方式:汕头市政府 12345服务热线:12345;
汕头 市海洋与渔业局监察室: 88566249. 金平、龙湖区由于 机构不完善,由我 局受理审核. 2.围填海海域使用权审查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海洋功能区划,对海域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并依照本法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 第十五条 海域使用申请实行分级审批.填海五十公顷以下、围海一百公顷以下和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用 海,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一百公顷以上、七百公顷以下不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项目用海,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 批.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项目用海,除依法规定应报国务院批准的外,由县级和不设区的地级市人 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