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9-07-06

2015 ?2月23 日午夜

12 时起失效. 此外,修正案建议加入新条款让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可藉宪报 刊登公告指明另一日期,以取代

2015 ?2月23 日午夜,但 须经?法会批准. 8. 对於建议的日?条款,政府?表赞同.正如政府早前 多番向《2012 ?印花税(修订)条?草案》委员会和本委员会 指出,我们?可能随意揣测市场往后的变化和各项外围因素,从而预计需求管?措施於甚麽时候?再适用.因此,任 何硬性的日?条款,只会发放错误的市场讯息,?激需求, 影响措施的效?. 9. 事实上,在推出双倍从价印花税措施后,?市开始出 现?却迹象.在住?物业市场方面,?价由

2013 ?首?个 月平均每月上升 2.7%,明显放缓至

3 月至

11 月期间的平均 每月上升 0.2%.至於非住?物业市场,2013 ?3月至

11 月 期间?售m位、写字?及分层工厂大厦的售价平均每月分别 上升 0.04%、0.3%及0.2%,相比起首?个月的分别平均每月 上升 1.9%、2.6%及4.1%,升幅亦明显放缓.上述可?,政府的各项需求管?措施纾缓?物业市场的非?性亢奋情绪,符合我们的政策目标.但鉴於市场情绪仍存在波动,? ?偏低和资?泛?的环境持续,加上住?物业供应短期内依 然偏紧,因此?市的泡沫风险仍然?容忽视.因此,我们有 必要维持有关的需求管?措施.另外,政府承?在?法会通 过加强额外印花税及买家印花税的非常措施之后一?进?检讨,并向?法会作出汇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2014 ?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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