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9-07-06
深圳市安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ANGELL TECHNOLOGY CO.

, 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华瀚创新园办公楼A座408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1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安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辅导工作总结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林证券 )于2016 年1月与深圳市 安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健科技 或 公司 )签署辅导协议,受聘 担任安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并于

2016 年1月18 日向贵局进行辅 导备案登记,开始对安健科技进行股票发行上市辅导.目前,华林证券已完成对安 健科技的辅导工作,现对安健科技辅导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辅导过程

(一) 报告期辅导经过 华林证券于

2016 年1月与安健科技签署了辅导协议, 并于

2016 年1月18 日向 贵局进行辅导备案登记.在签署辅导协议后,华林证券对安健科技情况进行摸底调 查,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了辅导工作计划,由华林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二部员工组成 了辅导工作项目组担任对安健科技的辅导工作.对安健科技的辅导工作原则上按已 制订的辅导计划执行.

(二) 辅导机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小组:华林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二部安健科技辅导工作项 目组 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人员: 截至目前, 辅导工作项目组成员包括杜成、 杨彦君、

2 章林、李龙生、邓红军、肖曦文六人.工作小组由杨彦君担任组长,杨彦君具有担 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承销工作项目组负责人的经验.辅导人员具备有关法律、会 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此外,安健科技聘请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在我公司的协调下参与辅导工作.

(三) 接受辅导的人员 安健科技接受辅导的人员有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 (含5%) 股份的股东代表等.

(四) 辅导协议履行的情况 本辅导机构与安健科技双方均能认真履行辅导协议,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并根据 辅导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针对性的重点辅导;

对于辅导对象存在的问题,辅导人员 会同辅导对象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完成整改,使辅导对象存 在的问题基本得以解决. 双方均未出现违反辅导协议的情况.

(五) 历次辅导备案情况

2016 年1月18 日向贵局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并在辅导期间,按贵局要求向 贵局报送了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二、辅导主要内容及其效果

(一) 辅导的主要内容及辅导计划、辅导期间的辅导方式、辅导实施 方案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辅导效果评价 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组织安健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

3 东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发行上市、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上市公司的必备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自测考试, 确保其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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