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06 |
及时 宣传报道殡葬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 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
把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范 -
9 - 围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 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委: 对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政 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县发展和改革局: 负责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 展规划,做好项目立项和向上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建设资金.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临发改费发〔2015〕32 号) ,加强对殡葬服 务市场价格的指导、监管,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 县民宗局: 负责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殡葬改革政策宣 传,引导少数民族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宣传做好遗体深埋不留坟 头,火化不立碑,推行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协助做好少 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殡葬管理以及相关殡葬从业人员的监管工 作.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干扰、阻碍殡葬执法人员依法执行 公务的行为, 对占用街道、 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 搭设灵棚, 办理丧事活动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侵害他人合法 权益的依法予以制止;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 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死亡人员户籍注销 登记和死亡人员统计工作,及时处置涉及殡葬改革的突发事件, 对在火化区内无名无主或因交通事故、 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遗 体进行检验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死亡证〉 )后及时通知 殡仪馆就地火化. 县民政局:负责履行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 -
10 - 葬服务.协助经营性公墓建设的申报工作,指导、督促农村公益 性公墓建设,加强公墓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配合宣传部门做好 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的新型丧葬方式.负 责检查督促各乡(镇)落实殡葬改革目标管理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将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 容,采取不同形式,通过不同途径,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为 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指导基层司法机构开展好民间 殡葬工作矛盾纠纷的调处. 县财政局:根据殡葬事业发展需要,统筹整合各项资金,引 导建立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 保证殡葬基础设 施建设的必要投入,加大对公益性殡葬事业的投入力度,将殡葬 改革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贯彻好《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将火化免除基本 丧葬费用,对生态安葬实行奖补,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财政扶 持等补助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殡葬资金的监督管理,提 高资金使用绩效. 做好对国家公职人员按殡葬改革政策发放丧葬 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监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国家职业目录清单制 度,大力支持殡葬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加强对遗属生活困难 补助、遗属社保工资的监管.严格按照殡葬改革政策的规定要求 计算财政供养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规定的一律取消丧葬抚恤等补助. -
11 - 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加强对公益性墓地、 经营性公墓 的土地审批管理, 对符合用地条件的, 应优先满足殡葬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