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06 |
1 - 聊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文件 聊政管办〔2019〕3 号 聊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进驻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窗口,各科室、局属单位: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进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已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聊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9 年3月28 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
2 - 聊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进驻人员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进驻人员制度化、 规范化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进 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 (鲁政办字〔2018〕154 号) ,结合聊城 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简称进驻人员)实 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简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与派驻单位 双重管理. 派驻单位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要求和工作需要选派轮换进 驻人员.进驻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仍由派驻单位 负责.相关业务工作由派驻单位负责,同时接受市政务服务管理 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负责进驻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服 务监督及投诉处理. 第三条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按照科学、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 的原则,建立进驻人员考评机制,做好履职评价工作. 第四条 窗口及进驻人员管理考核重大事项由市政务服务管 理办局长办公会决定,具体工作由督查考核科牵头实施,其他科 -
3 - 室和窗口配合. 第五条 除经批准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外, 派驻单位不得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以外的其他场所受理和办理行政 许可事项.
第二章 人员选派、调整 第六条 进驻人员选派基本条件:
(一)敬业爱岗,工作勤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严格遵 守纪律;
(二)年龄
45 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正式在编人员,身 体健康,能满足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要求;
(三)为本部门行政许可科或相关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熟 悉窗口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具备业务办理能力. 第七条 派驻单位应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政务服 务工作;
进驻人员中应明确一名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窗口负责人, 具体负责本单位进驻事项的办理和人员管理. 第八条 窗口负责人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部门进驻事项的办理,在授权范围内作出 决定;
对不能作出决定的,按程序报批;
(二)负责本部门与其他进驻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代表 本部门参加有关联审会议,签署会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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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组织协调现场勘验,指派人员参加联合勘验;
(四)协助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加强本部门进驻人员的日常管 理和履职评价;
(五)负责组织本部门进驻人员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并抓好落 实;
(六)协助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处理涉及本部门进驻事项或人 员的投诉举报;
(七)负责本部门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的协调工作,按要求 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报送工作情况;
(八)负责窗口及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履行 一岗双责 ;
(九)做好其他政务服务工作. 第九条 进驻人员在派驻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派驻单位其他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