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7-06 |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二 关于制定《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 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的规定,公司制定 了《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10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百利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二、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四、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选任、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六、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七、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 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 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请予以审议.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四 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4月21 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16]
896 号文《关于核准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湖南百 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6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7,68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77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6,91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 年5月11 日到账后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