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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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2018 年部门预算 目录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设定情况

一、确定工作目标所依据的政策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 三公 经费、会议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

九、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

2 -

三、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 经费和会议费支出预算表 十

一、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

二、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3 - 第一部分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概况

一、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水务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负责编制环境保护和水务发展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和年度计划、环境功能区划,拟订环境保护、水务管理制度 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规划及建设项目中涉及环境保 护和水务的论证工作.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调查处理环境污 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环境污染投诉和污染纠纷处理;

协 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四)承担落实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

统筹管理污染物 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受区政府委托落实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 务,并协调、指导各镇、街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 责任;

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

按管理权限审查综合性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监督建设项 目实施污染防治 三同时 制度.

(六)监督、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监督对生态环境 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 破坏恢复工作;

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对生态功能 保护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生态环境 -

4 - 保护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七)负责民用核技术应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 和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八)负责环境监测、统计等工作;

负责拟订环境监测 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及信息系统;

组织 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环境状况公报,发布环境信息,开展 环境质量指数预测预报.

(九)牵头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组织开 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推广环保应用技术示范工程.

(十)负责统筹水务建设和管理,统一管理区内水资源 (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监督实 施;

负责计划用水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保障城乡供水安全;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排水许可制度;

组 织编制水资源公报. (十一)主管区内河道、湖泊、水库、堤防(包括河涌、 人工水道、人工湖),并组织指导整治;

负责江河、湖泊、 水库及排水(污)管网水量、水质的监测;

审核水域的纳污 能力,提出水功能区划分,组织编制水环境治理规划并监督 实施. (十二)负责供水行业管理;

执行供水行业特许经营管 理制度;

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的供水水 质;

监督供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农村通 水、改水管理. -

5 - (十三)负责排水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 的维护管理及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执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 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制度;

监督排水行业的服务质量与安全 生产工作;

负责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指导农村污水处理工作. (十四)负责水务工程建设、运行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工 作;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水务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务工程的 规程、规范,起草地方水务工程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

组织 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负责组织 和协调城市建设中涉及水务设施的配套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城市基础设 施的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同步实施的雨水、污水等 排水管网建设除外)和维护管理职责. (十六)负责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

负责水土 保持工作,防治水土流失. (十七)负责协调组织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负 责供水、排水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本区水政监察、 水行政执法、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负责 环保和水务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协调水事纠 纷. (十八)负责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排污费的征收、 管理使用;

执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制 度;

监督、管理水务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境保 护专项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 (十九) 负责推动环境保护和水务科技化、 信息化工作;

-

6 - 开展环境保护和水务对外交流合作;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和水 务宣传教育工作, 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十)负责防汛防旱防风工作,组织、协调、监督、 指导防洪抢险和防低温冰冻工作;

负责水库移民. (二十一)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 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2018 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共

8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事业单位

7 个(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3 个,7 个 均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及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

1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行政单位

2 广州市南沙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参公事业单位

3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第六环保所 参公事业单位

4 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第七环保所 参公事业单位

5 广州市南沙区环境监测站 事业单位

6 广州市南沙区番顺联围管理所 事业单位

7 广州市南沙区磨碟头工程管理所 事业单位

8 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2018 年部门总编制数

133 名,其中:行政编制

34 名、 事业编制

99 名. 在职实有人数

121 人,比上年减少了

5 人.其中:行政 -

7 - 编制

30 人、事业编制

91 人;

共有军转干编制

9 人、后勤服 务人员

0 人、机关雇员

15 人、其他编制

0 人.编制外长期 聘用人员

11 人. 离退休人员

27 人,比上年增加了

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27 人. 第二部分 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设定情况

一、确定工作目标所依据的政策

2018 年南沙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 要求,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 面 战略布局,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 抓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实施机遇,采取更有力措施坚决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 统筹推进民生水务建设, 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建设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加快建设承载门 户枢纽功能的广州城市副中心,打造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引领 区和示范区.

二、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探索建设绿色自贸区,采取更有力措施坚决打好污染防 治攻坚战,着力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 立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 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深入 -

8 - 开展 蓝天行动 ,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和场所, 强化扬尘管控,扩大清洁能源利用.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 落实区、镇(街)、村(居)三级 河长制 责任,完成

302 条河涌和

8 座水库 一河一策 治理方案策划,建立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

建设约

26 公里污水管网,完成对

20 宗农 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考核任务,做好农村水改项目收尾工作. 加强环境噪声、重金属、化学品等污染防治.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 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143850.77 万元 (见预算

01 表) , 其中: 本年收入 142992.79 万元;

本年支出 143850.77 万元.

二、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2018 年部门收入预算 143850.77 万元(见预算

02 表),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2992.79 万元,占总收入 99.40%;

上 年预结转 857.98 万元,占总收入 0.60%.

三、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2018 年部门支出预算 143850.77 万元(见预算

03 表).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21.67 万元,占总支出 1.47%;

医疗卫生支出 65.87 万元,占总支 出0.06%;

节能环保支出 23438.52 万元,占总支出 16.29%;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88317.09 万元,占总支出 61.39%;

农林 水支出 28750.14 万元,占总支出 19.99%;

住房保障支出 -

9 - 1157.48 万元,占总支出 0.80%.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 基本支出 6160.43 万元,占总支出 4.28%.其中:工资 福利支出 5170.0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3.89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566.48 万元. 项目支出 137690.34 万元,占总支出 95.72%.其中:部 门项目支出 137690.34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142992.79 万元(见预算

04 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56179.78 万元;

政府性基金 预算 86813.01 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42992.79 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 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6179.78 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预算

05 表),包括:社会保障和 就业支出 1292.39 万元,占总支出 2.30%;

医疗卫生支出 65.87 万元, 占总支出 0.11%;

节能环保支出 23403.01 万元, 占总支出 41.66%;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538.36 万元,占总支 出2.74%;

农林水支出 28722.67 万元,占总支出 51.13%;

住房保障支出 1157.48 万元,占总支出 2.06%.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5302.45 万元(见预 算

05、06 表),比上年预算增加 485.25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增加,并且

2018 年在职人员基本支出人均标准较

2017 年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 50837.33 万元(见预算

05、07 表), -

10 - 比上年预算减少 53883.26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番顺联 围飘风水闸至酬劳水闸堤段整治工程等项目的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 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86813.01 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预算

08 表),包括:社会保障和 就业支出 34.28 万元,占总支出 0.04%;

城乡社区支出 86778.73 万元,占99.96%. 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基本支出

0 万元(见预算

08 表);

项目支出 86813.01 万元(见预算

08、09 表),比上 年预算增加 72882.04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东涌镇片区污 水管网完善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项目的预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8 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支出.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 年部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未安排支出.

六、 三公 经费、会议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一) 三公 经费预算

2018 年 三公 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77.2 万元(见预算

10 表),比上年预算增加 2.1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三公 经费预算 77.2 万元,项目支出 三公 经费预算

0 万元.具体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66 万元,占 三公 经费支 -

11 - 出总额的 85.49%,比上年预算增加

6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 用车运行政策调整,车辆编制发生变化. 公务接待费预算 11.9 万元,占 三公 经费支出总额 的15.41%,比上年预算减少 3.18 万元,下降 21.09%,主要 原因是实事求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二)会议费预算

2018 年会议费一般公共预算 3.5 万元(见预算

10 表), 比上年预算减少 3.12 万元,下降 47.13%,主要原因是大力 压减各项会议,节省会议费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 279.25 万元,比上 年预算增加 15.09 万元,增长 5.71 %,根据国家统一政策, 调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支出标准.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 年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 14146.96 万元(见预算

11 表),其中:基本支出政府采购预算 65.52 万元;

项目支 出政府采购预算 14081.44 万元.比上年政府采购预算增加 6261.27 万元, 增长 78.57%, 主要原因是 河涌水质监测 (摸查) 等项目的增加.

八、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财绩〔2014〕59 号)规定,广州市南沙区环保 水务局纳入

2018 年部门预算绩效评审的项目

17 个,涉及项 目预算金额 1876.58 万元(见预算

12 表).

九、专业名词解释 -

12 - 1. 部门预算:指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各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 支计划. 2. 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 员支出预算、公用支出预算两部分. 3. 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或跨年度 项目支出计划. 4. 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指根据《印发广州南沙财政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南开管办〔2014〕16 号)规定, 由南沙开发区、南沙区财政安排,为支持我区经济和社会各 项事业发展,具有专门用途和绩效目标,需进行二次分配的 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5. 三公 经费:指财政资金安排的,用于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等方面的经费. 6. 会议费: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 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7.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13 - 预算01表 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 单位:万元 收入支出收入项目2018 年预算支出项目2018 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补助收入) 142,952.79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21.67

(一)一般公共预算 56,179.78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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