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6 |
二、 本次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 本次大会于2017年6月1日表决通过了 《 关于修改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本次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 1)与决议有关的管理费率调整安排 将《基金合同》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中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由原来的: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 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 2)调整后管理费率的执行 在通过 《 关于修改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 效前,本基金仍执行调整实施前 《 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率. 自本次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即2017年6月1日起,本基金将执行调整后的管理费率. ( 3) 本公司将于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同步更新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备查文件
1、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公告》 ( 附件一: 《 关于修改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 二: 《 关于修改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说明》,附件三: 《 鑫元招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附件四: 《 授权委托书》)
2、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3、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二日 公证书(2017)沪东证经字第10683号 申请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大厦31楼 法定代表人:束行农 委托代理人:邵妲妃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 日向本处提出申请, 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 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有关规定和 《 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在有关 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