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07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工作 总结报告辅导机构

1 序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 以及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民族证券 、 辅导机构 )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容大 或 公司 )签订的《辅导协议》 ,民族证券接受委托,作为深圳容大股票发行上市 的辅导机构,对其进行股票发行上市前的辅导,并于

2012 年2月向贵局进行了 辅导备案.

在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工作态度认真积极,深圳容大和参与辅 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对民族证券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整个辅导工作得以 顺利进行.我们认为,民族证券与深圳容大签订的辅导协议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辅导目标也已顺利实现.现将辅导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2 第一部分 辅导工作基本情况

一、辅导经过描述

2012 年2月24 日,深圳容大与民族证券签订了《辅导协议》 ,聘请民族证 券作为深圳容大发行上市的辅导机构.民族证券根据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辅导工作办法》 的要求, 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 按要求制定了《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 ,委派何继兵、冯春杰等

5 名人员作为深 圳容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人员,何继兵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2012 年2月24 日, 民族证券辅导人员制作完成深圳容大辅导工作备案报告, 并与深圳容大领导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报送辅导备案报告及其相关材 料.公司在报经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同意后,就接受民族证券辅导并拟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事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2012 年5月-2014 年8月期 间, 民族证券辅导人员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要求及时报送了深圳容大中期 辅导工作报告. 民族证券按照与深圳容大签署的辅导协议,提交了辅导计划和辅导实施方 案.在辅导期内,民族证券辅导小组人员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政策性规定,按协议、按计划及实施方案对深圳容大进行辅导.在辅导期内, 民族证券辅导人员主要通过现场授课、现场调查、座谈、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对辅导对象进行辅导.经过辅导,辅导人员协助公司初步完善了法人治理机构、 构建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就公司日常规范运作等方面向公司提出了多项建 议. 在辅导期间, 民族证券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容大辅导对象进行了四次集 中授课,并且针对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了多次中介机构协调会,督促公司 落实整改事项.

2014 年10 月30 日,民族证券对深圳容大辅导对象进行了书面考试,参考 人员成绩全部合格.

3 2014 年11 月25 日,民族证券辅导人员制作完成辅导工作总结报告、辅导 对象基本情况报告及辅导工作底稿, 并与深圳容大领导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深圳监 管局报送上述材料.

二、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根据深圳容大与民族证券签订的辅导协议, 深圳容大聘请民族证券作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民族证券拥有主承销商资格,是具有保荐企业发行及 上市资格的首批注册保荐机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辅导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 件.目前,辅导小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何继兵先生: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职于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历任执行总经理、北京投资银行部行政负责人、董事总经理. 冯春杰先生:金融学博士,保荐代表人.现任职于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执行总经理. 李贺先生:管理学学士,现任职于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 陈S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职于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助理. 胡娴女士:金融学硕士,现任职于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经理. 刘鹏飞先生:金融学硕士,现任职于民族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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