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7 |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96 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其污水处理经营收 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2015 年10 月中标界首市污水处理委托运营 PPP 项目(以下简称"该委托运营项目" ) , 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 )以自有资 金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 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界首市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界首公司" )负责该委托运营项目运营工作.2016 年9月,界首市政府启动 该委托运营项目中部分存量委托运营项目和增量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特 许经营工作,并同意仍由界首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2018 年3月26 日,界首公司与界首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委员会签署《界首市污水处理 PPP 项目首批存量和增量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 根据项目测算,该项目总投资额人民币 2.8 亿元,其中总投资额 30%部分人 民币 0.84 亿元为项目资本金,通过股东增资解决,其余 70%部分人民币 1.96 亿2元由界首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四十八次会议同意通 过向阜阳公司增资人民币 0.84 亿元,用于阜阳公司向界首公司增资人民币 0.84 亿元的方式,解决该项目资本金来源(具体详见
2018 年2月3日本公司于《上 海证券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对阜阳 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目前该项目资本金人民币 0.84 亿元已全部到 位.为保证项目资金正常周转,界首公司已启动项目贷款相关工作.根据贷款银 行要求,本公司需为界首公司该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界首公司的全部债务, 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96 亿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 其他一切有关费用. 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 的连带清偿责任.界首公司将以污水处理经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批 准.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界首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住所:界首市东旭路大吕庄北
50 米(原界首市污水处理厂院内) 2.法定代表人:姜炎 3.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 中水回用设施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环保科研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水处理设 施、环境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的项目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财务情况: 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