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07

本报记者赵 俊梅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作为一名来自企业管理层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卷烟厂厂长刘凤书着重谈了法院着力保护企业正常发展方面的工作,她没有 照本宣科 , 而是结合自己所在企业的两个具体案例谈了感受. 有 一年下了雪,我们门前的雪没有清理干净,一位妇女从门前经过时摔了跟头,她认为我们没有把雪清理干净,遂向法院起诉,要我们对她的摔伤负责任. 刘凤书说, 法 院立案后找我们沟通这个问题,刚开始我们很不理解,认为她在讹我们的钱. 后来法院的同志很细心地讲解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还提到不要因为小纠纷影响企业形象和正常经营管理, 经 过双方协调,我们给她补助了医疗费,事情圆满地解决了. 还有一次,我 们有一条高压电线在一片平房上经过,一户人家请民工修补房顶,这 位民工在屋顶上面,拿 着一根铁杆不小心碰到了高压线,当 场就电死了.其亲属就告盖房子这家,要 求赔偿.法 院裁决赔了他们1.6 万余元,他 们嫌少,回 过头起诉我们要求赔偿18 万余元. 刘 凤书说, 当时我们感觉很委屈,谁都知道高压线接触不得,他 自己不小心出事,怎么能让企业承担责任? 可是,法院接下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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