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07 |
124330、143186 债券简称:13 龙工贸、17 工贸债 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一、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德泓投资有限公司、龙岩龙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王勤荣、沈清全买卖合同案
1、诉讼或仲裁中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7]闽民辖终
84 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 原告: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 司 被告: 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 德泓 (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德泓投资 有限公司、龙岩龙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王勤荣、沈清全 当事人与发行人的关系 原告为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与原告签订买 卖合同,德泓(福建)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福建德泓投资有限公司、龙岩龙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勤荣、沈清全 为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提供担保
2、一审或仲裁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6)闽08 民初
113 号 本次诉讼/仲裁的受理时间
2016 年9月10 日 本次诉讼/仲裁的案由 被告与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签订买 卖合同,但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未 按照合同支付货款,德泓(福建)光 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德泓投资有限 公司、龙岩龙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王勤荣、沈清全对该货款的支付承担 共同连带责任 诉讼/仲裁的标的 (1)被告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支付 货款 6,136.36 万元以及从至款清之日 按每日 0.1%所计违约金 (至2016 年9月20 日已发生 5,482.96 万元) ;
(2)被告福建德泓投资有限公司、龙 岩龙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勤荣、 沈清全对第(1)项请求承担共同连带 责任;
(3)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立案/接受仲裁的机构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的以下银 行帐户(帐号:12***06,开户行: 招商银行广州滨江东支行;
帐号:39 ***64,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 行;
帐号:36***01,开户行:工 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内的资金, 以1.2 亿元为限.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2016 年10 月28 日
3、二审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7)闽民辖终
84 号 上诉方姓名或名称 广州虎辉照明科技公司 上诉方诉讼请求 撤销一审裁定,将本案移送广东省广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其他原审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不变 二审受理的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1)撤销(2016)闽08 民初
113 号 之一民事裁定;
(2)本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管 辖. 裁判结果的做出时间
2017 年3月21 日注:2017 年7月5日,原告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向福建省高 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4、和解或撤诉情况 案件的唯一编码 (2017)闽民初
50 号 申请撤诉/撤回仲裁的当事人 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申请理由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该买卖合同 纠纷案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是否获得法院/仲裁机构的许可 是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准予撤回的时间
2017 年7月12 日注: 该撤诉获得许可后,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