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7 |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5月1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1,2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
QFII(如有)实际每
10 股派0.45 元,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 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 款0.1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
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9 年5月2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5月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截止
2019 年5月24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 公告编号:2019-012 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 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
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5月27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宁国市宁阳西路
47 号 联系人:朱静
电话:0563-4187878 传真:0563-4182677
六、备查文件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5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