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7 |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 82%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编号: 北京亚超评报字【2013】A046 号 评估报告日: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
131 号汇都国际六层 邮编:650021
电话: (0871)3131176 、3185288 传真: (0871)3184386 Tel: (0871)
3131176、3185288 Fax: (0871)3184386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 82%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2 资产评估报告
7
一、绪言
7
二、委托方、被评估企业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7
三、评估目的
12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12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14
六、评估基准日
15
七、评估依据
15
八、评估方法
18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25
十、评估假设
28 十
一、评估结论
29 十
二、特别事项说明
31 十
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34 十
四、评估报告日
34 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
36
一、有关经济行为文件;
二、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被评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被评估企业公司产权登记证;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委托方、被评估企业的承诺函;
七、资产评估人员和评估机构的承诺函;
八、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九、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签字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十
一、资产评估业务议定书复印件;
十
二、其他重要文件 云维股份拟转让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 82%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拟转让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82%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本评估报告是北京亚超评估公司接受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注册资 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 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本公司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对本评估报告 声明如下: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 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 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 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 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我们已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 对评估对象及其所 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 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 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