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07 |
到2020年,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5000万吨. 2007年发布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年)》中指出要建设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工程,重点在东北粮食主产区、黄淮海粮食主产区和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建设村镇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示范点400 处和秸秆集中供气站1000处,为农户提供炊事燃料及取暖用能,提高资源转换效率. 2011年印发的《 十二五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中提出进一步开发利用我国产量巨大的农作物秸秆,计 划到201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到2015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
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
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
到2015年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3%. 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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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12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 十二五 规划》中指出,要鼓励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在城市 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热,在农村推广将生物质成型燃料作为清洁炊事燃料和采暖燃料应用.建成覆盖城乡的生 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供应、储运和使用体系,争取到2015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规模达到1000万吨. 2014年印发的《关于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中规定,2014-2015年,拟在全国范围内, 特别是在京津冀鲁、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压减煤炭消费任务较重的地区,建设120个生物质成 型燃料锅炉供热示范项目. 2.2.3财政补贴 我国曾对生物质能源出台过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从原料基地、原料收购、生产放大、产品销售等不同环节来补贴生 物质能源产业,促使其健康快速发展.尽管目前这些政策大部分已经废止,但对成型燃料产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这些政策包括: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原料基地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43 5号)规定,林业原料基地补助标准为200元/亩;
农业原料基地补助标准原则上核定为180元/亩;
财政部关于印发《秸 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8〕735号)中规定,对于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年 消耗秸秆量在1万吨以上且其秸秆能源产品已实现销售并拥有稳定的用户,每吨能源化利用的秸秆给补助约140元. 目前依然有效的财政补贴政策包括:《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对每个绿色能源县 的补助资金规模原则上最高限额2500万元;
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5]87号)中规定设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开发利用. 2.2.4财政贴息 在《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于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 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在银行贷款到位、项目承担单位或者个人已支付利息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贴息资金 .贴息资金根据实际到位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利息率以及实际支付利息数额确定,贴息年限为1~3年,年贴息率最高 不超过3%. 2.2.5税收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往年相关 规定分别为财税[2008]156号、财税〔2009〕148号、财税〔2011〕115号、财税〔2013〕23号等),对纳税人销售的以 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稻壳、花生壳、玉米芯、油茶壳、棉籽壳、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蔗渣等为原料生 产的生物质压块、沼气等燃料,电力、热力,由税务机关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具体退税比例为100%. 《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 源作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