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07 |
网约车将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考核体系 交通运输部近日公布了新修订的 《出租汽车服 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6 月1号起, 网约车将纳入 出租汽车服务考核体系. 其中, 《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 将网 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 同时明确将对驾驶员遵守法 规、 安全生产、 经营行为、 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期内得分低于
3 分, 将按要 求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出租汽车企 业分别要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等.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介绍, 此 次新修订 《考核办法》 , 进一步完善了目前出租行业 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 尤其是把之 前并未专门纳入考核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 入到了考核范围. 针对近期网约车、 顺风车发生数起侵害乘客权 益的问题, 王绣春再次强调, 安全是出租运营服务必 须遵循的底线, 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要加强对驾 驶员的驾驶经历、 交通责任的事故、 暴力犯罪的记录 等背景情况的核查, 同时发挥技术优势, 对于车辆运 营过程长时间停留, 驾驶员突然注销软件等异常情 况要进行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方案.各地交通主管 部门要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运营、 线上线下人车不符 和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的行为的打 击力度. 无人机使用新规定6月1日起生效 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 目前 法律虽无针对性条款, 但可以适用 《民航法》 第147条 第二款 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的, 应当向国务院民用 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而目 前施行的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第45条第三 款明确, 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经营性通用 航空活动的管理办法, 由民航局另行规定. 而无人驾 驶航空器的运营监管问题仍无适用标准. 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 《民用无人驾驶 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办法》 ) 中, 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商如何取得经营许 可证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明确, 企业从事经营性飞行 活动将从此合法合规. 民航局运输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 《办法》 的制 定和发布, 正是填补了这项空白, 无人驾驶航空器经 营性飞行活动将有章可依、 有据可查.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于6月1日起施行
5 月3日, 银保监会发布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旨在进 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监管, 防范不正当利益输送的风 险.在征求意见之后,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 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稿》 要求, 保险公司应维护公司经营 的独立性, 减少关联交易的数量和规模, 提高市场竞 争力.关联交易也应当结构清晰, 避免多层嵌套等 复杂安排.保险公司不得通过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 取其他手段, 规避关联交易的监管审查以及报告、 披 露义务. 对于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违规行为, 监管机构 将采用下发质询函、 责令修改交易结构、 责令停止或 撤销关联交易、 责令禁止与特定关联方开展交易等 监管措施.对于保险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或其他有关从业人员违规的, 监管机构可采取责令 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