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9-07-07
卫生局

2017 年7月25 日消息 卫生局采取婴幼儿麻疹免疫接种临时性措施 即日起为本澳

9 个月龄至

1 岁以下的婴幼儿额外接种疫苗 近日本澳出现一例本地感染麻疹病例并传给另一名婴儿的情况.

鉴於有关情 况提示

9 个月至

1 岁以下的婴幼儿有免疫力不足的情况,卫生局决定采取婴幼儿 麻疹免疫接种临时性措施,以加强麻疹防控. 本澳现时用於预防麻疹的疫苗(即麻疹-德国麻疹-腮腺炎疫苗,简称 MMR 疫苗)接种程序乃参考麻疹低发区的作法而制定,即为满

12 个月龄及满

18 个月龄 各接种一剂,而事件中两名病例因未达到相关接种年龄而未曾接种疫苗,有关情 况提示

9 个月至

1 岁以下婴儿可能存在免疫力不足的情况.经仁伯爵综合医院儿 科专家建议,卫生局决定由即日开始为本澳

9 个月龄至

1 岁以下且未曾接种过麻 疹疫苗的婴幼儿额外接种一剂 MMR 疫苗,措施暂定为期一年.完成该剂补充接 种后,婴幼儿仍需按澳门防疫接种计划完全其余两剂的 MMR 疫苗接种. 若婴儿符合上述条件,卫生局建议家长尽快带婴儿及其澳门居民身份证、卫 生局使用者卡及个人接种手册(针簿) ,前往住址所属卫生中心或镜湖医院接种 站接种.婴儿经医护人员现场评估没有禁忌症可即时免费接种,不必预约.为方 便家长,卫生局下各卫生中心及卫生站由即日起至

2017 年8月24 日,将延长 疫苗接种服务时间,供合条件的婴幼儿接种 MMR 疫苗,接种时间为星期一至五 08:30-20:00 (中午不休息) ,及7月

29、30 和8月

5、6 日两个周末的 09:00-13:00. 对现时已满

12 个月龄的婴幼儿,则继续按照原有的 MMR 疫苗接种程序, 即在第

12 个月和第

18 个月各接种一剂 MMR 疫苗.若幼儿未按时接种,卫生局 呼吁家长尽快安排接种.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飞沫传播,但也可通 过直接接触患者的口、鼻分泌物及受污染的物件传染.潜伏期通常为 7-18 天, 可长达

21 天.传染期由出疹前

3 天持续至出疹后一周.以高热(38℃以上) 、口 腔粘膜斑(Koplik 斑) 、全身性的皮肤斑丘疹、结膜炎、咳嗽和流涕等表现为特 徵.通常皮疹於发病后第三天出现,最先见於耳后和面部,渐及颈、躯体及四肢, 最后达手掌与足底,持续

4 至7天,疹退后有脱屑及色素沉著.麻疹具有很高的 传染性,在疫苗覆盖率不高的年代,是儿童极为常见的疾病.麻疹为自限性疾病, 大部分病例为轻症,并无特异性治疗.在营养、卫生和医疗水平较高的地区,罕 见严重病例. 至於两名感染婴儿,其中一名已痊K出院,另一名已退热,情况良好.卫生 局已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建议,对上述麻疹患者进行全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及 管理与病患接触人士的健康、对接触人士采取暂停上学及暂停进入托儿所的措 施,并已提醒医护人员提高对临床怀疑个案的警惕及进行公众风险沟通等工作. 民如有疑问,可以致电卫生局传染病及疫苗谘询热线

28700800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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