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7 |
9、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市公司就资产置换涉及的债务转移事宜,已 经取得债权人书面函件同意转移的债务共计为 8.52 亿元,占评估基准日拟置出 负债总额的 86.65%,尚有部分负债未取得债权人同意债权转移的书面函件;
另 上市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宝兰格制冷有限公司最高额
5000 万元借款提供的连带保 证尚未解除, 上市公司就债务转移和保证责任的解除与相关银行沟通工作正在进 行中. 万宝集团就上述未同意转移的债务及担保责任的合理安排出具了相应承诺 函, 但上市公司作为债务人及担保人, 在未取得债权人及担保债务主债权人书面 同意前,仍需承担债务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