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7

(一)建设化工、制革、制药、造纸、电镀(含线路板蚀刻)、印染、洗毛、 酿造、冶炼(含焦化)、炼油、化学品贮存和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项目;

(二) 禁止在距二级保护区

1000 米内增设排污口. 本项目不属于以上项目, 且不新增排污口, 本项目所涉及的企业最近的距离阳澄湖水源准保护区 3.3km,不在其

一、二级管控区、 准保护区范围内,满足《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中的要求,项目 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会用于施工,避免污染水源地,运营期雨污水 管网排入阳澄湖水源地之外的河流. 建设项目位于昆山市高新区,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 排放,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 太湖流域

一、

二、三级保护 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 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 (4)与用地规划相符性 建设项目位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保护区外(强安路、长阳支路、晨丰东路、永丰 余路、五联路、金蝶路、富士康路、长阳路、水秀路与五联路交叉口、强安路与丁泾 路交叉口、东河路附近),本项目为工业厂房配套管网建设,涉及改造的厂房的用地 性质均为工业用地,符合昆山市高新区总体规划,详附图二.

9 (5)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符性 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生态红线区域实行分级管理, 划分为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一级管控区是生态红线的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管控 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二级管控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实行差别化的 管控措施,严禁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根据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 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一级、二级管控区.本项目距最近的亭 林风景名胜区约 2800m,因此本项目符合该规划,具体见附图四昆山市生态红线图. (6)与 三线一单 的相符性 表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整改措施建议 生态保 护红线 建设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亭林风景名胜区为 2.8km, 建设项目不在 生态红线区管控区的范围内,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北区污水处 理厂处理,不直接向附近水体排放污水;

另外建设项目固体废物 合理处置,零排放;

原材料运输方式采用公路运输;

因此建设项 目不会对生态亭林风景名胜区造成影响.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不 占用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范围,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生态红 线区域保护规划. / 资源利 用上线 本工程为企业雨污水分流建设项目,本工程联通管线建设不涉及 拆迁工程, 排水管道位于地 下不占用土地面积, 不涉及工程征地;

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 环境质 量底线 本工程为企业雨污水分流建设项目,项目在营运期,雨污水管道 正常运行状态时会产生少量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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