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9-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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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 备受各方关注的 《福建省老年人 权益保障条例》
22 日经省十二届人大 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将于今年
3 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
8 章,
72 条, 在家庭保 障、 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 养老服务、 宜居环境、 参与社会发展、 法律责任等 方面对老年人权益保障作出了规定. 此次通过的条例是我省
1990 年通 过的 《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 的 升 级版 .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 表示, 条例将 积极老龄化 理念贯穿 始终, 并建立了我省特色养老服务体 系, 总结了近年来我省的实践经验, 加 强主要制度的顶层设计, 将我省成熟 的、 具有普遍意义的做法上升为法规 规定. 独生子女可享十天 护理假 对于许多独生子女而言, 父母年 迈生病时, 在照料的时间上是个大难 题. 条例对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实行 特殊照顾制度, 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 年满六十周岁, 患病住院治疗期间, 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 并给予每年累计不超过十天的护 理时间, 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并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 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人发 放特别扶助金, 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 适时予以调整. 政府投资的养老机构 应当优先收住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的老年人. 为了使上述规定更具操作性, 条 例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规定有关 机构或组织不支付独生子女护理期间 享有工资福利待遇的, 由人社或有关 部门责令限期给付.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果用 人单位违反该规定, 根据 《劳动保障监 察条例》 , 可对该单位处以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 根据 《福建省用 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激励和失信 惩戒暂行规定》 , 违法的用人单位将会 被列为工资支付行为失信单位, 该单位 将被重点监管. 严重失信的用人单位, 会纳入人社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拖欠工 资的 黑名单 , 其在招投标、 市场准入、 融资授信等方面都会受到约束. 首次提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养老和医疗是老年人最为关注、 迫切需要解决和予以保障的问题. 条 例首次提出设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现实生活中 久病床前无孝子 的现象, 这是我省 社会保障方面一项制度创新. 条例规定, 建立完善老年护理筹 资、 评估、 支付、 服务、 监管体系, 推进 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健全完善护 理制度, 满足老年人长期照料护理需 求;
基层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 包括签约式服务、 上门巡诊以及设立 家庭病床等多样化的健康服务.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民政 厅将积极配合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在 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 试点 开展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在试点地区 建立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体系, 开展 失能老年人全面摸底, 建立失能老年 人照护服务补贴制度, 探索建立长期 照护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 护理需求评估和等级评定标准、 服 务规范和运行机制等政策体系, 形成 可复制、 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并适时向 全省推广. 力争看病 不难、 不贵 社会保障是保障老年人生活、 医 疗基本权益的重要制度, 条例一是明 确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覆盖面, 做到 扩面、 提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