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7

2019 年5月12 日邀请了三名专家对本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 查, 会后我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认真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编制完成了 《长 治市郊区富村预制构件厂水泥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本),现提交建设 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二、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的要求,全面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 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在事关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生态 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重要的生态区域内, 规定生态保护红线, 实施严格保护. 生态红线规定依据只要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全国生 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 《全国海洋功能区划》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 划》等国家文件和地方相关空间规划. 本项目不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 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要求禁止建设的环境敏感区内, 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原则. (2)环境质量底线 本次评价收集了长治市潞州区

2017 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统计数据,监测项 目为 SO

2、NO

2、PM2.

5、PM

10、O3 和CO,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 SO2 和CO 均能够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限值, PM2.

5、 PM

10、O

3、NO2 均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说 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本项目厂区粉尘通过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 防治措施,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生活废水主要为盥洗水,水质较简单,主要污染物

3 为SS,全部排入旱厕定期专人清掏,不外排;

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合理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 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等污染物对周边环 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功能. 因此,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 (3)资源利用上线 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本项目 主要能耗为电能和水,本项目水耗为 866.7m3 /a,电耗为

5 万Kwh/a,项目运行过程 中电耗和水耗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产业政策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另外本项目废水不外排,粉尘实现达标排放,项目设 备选型中没有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原则要求. 由此可见,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 三线一单 的管控原则.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长治市郊区富村预制构件厂水泥管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长治市郊区富村预制构件厂

3、建设性质 新建

4、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富村南 110m 处.本项目

2003 年建厂,2004 年 投产,根据长治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附图 8)本项目建设地址不属于长治 市规划城市建成区范围内, 距最近建成区边界距离约 2.4Km, 场地租赁富村南集体土 地,占地面积约 11.25 亩,7500 m2 .(土地租赁协议见附件 4).2002 年11 月3日长治市郊区人民政府以文件 关于郊区马厂镇富村新建预制构件厂占用土地的批复 (郊政占土字〔2002〕第18 号)对本项目土地使用进行批复(附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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