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7 |
6.3 供应商若非本项目主要设备 (多媒体综合业务显示系统、 触摸查询机) 制造商的, 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合法经销授权原件. 7. 磋商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等资料费用另计.标书售后不退. 8.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10 月19 日下午 02:30-03:00(北京时间) .
3 9.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10 月19 日下午 03:00(北京时间) ,逾期递 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63 号国信大厦
35 楼3501 室. . 11. 本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期为
2016 年10 月10 日起至
2016 年10 月12 日三个工 作日.以上信息或本项目的其它内容如有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 、广东明盈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myzbdl.com)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12. 交通拥堵,递交磋商响应文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1 采购人:广宁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8-8626032 13.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37650664 传真:020-3765425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363 号国信大厦
35 楼3501 室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10 月09 日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类别 账户信息 磋商保证金 咨询服务费 开户行广东南粤银行海心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东风支行 账号980001230900000642
82100154740003544 收款单位 广东明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财务部门电话 020-37650664
4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要求 履约地点 项目完成期 一 广宁县人民法院 法院设备(四专 两室设备设施)
1 项 详见磋商文件
第三章 肇庆市行政 区域内采购 人指定地点 签订采购合同之 日起
30 天内完 成货物交货、安 装调试、验收并 交付采购人正常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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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 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11.1 项目名称:广宁县人民法院法院设备(四专两室设备设施) 采购人名称:广宁县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09-146110-0009 项目编号:2016-MYGD128
2 3.1 资格标准: 详见磋商邀请函 磋商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以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3条.
3 11.1 磋商文件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90 个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4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见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见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5 12 磋商响应保证金: 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响应供应商应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人民币玖 仟元整($9,000.00 元) ,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办妥、缴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保证金以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实际到账为准(响应供应商应在银行受理单 据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并在用途一栏上注明 保证金 ),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之前响应供应商应提供银行转账受理回执单据等,不能在磋商现场缴交现金或以 个人名义交纳磋商响应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