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7 |
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回执原件)后,可不改 变投标截止时间.已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有异议,必须于投标截 止时间三日前书面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 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 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 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 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 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 责任. 10.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 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 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 投标人应按照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清单、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规 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 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 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 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 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