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07 |
3 股东及本公司投资者应注意,出售协议及重组各自须待若干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而出售及或重组未必会进行.因此,股东及本公司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 慎行事. 出售协议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之公告.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收市后) ,本公司与郑先生就有条件出售Addlink销售股份予郑 先生订立出售协议.出售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订约方 卖方: 本公司 买方: 郑先生 将予出售之资产 根鍪坌,郑先生已有条件同意收购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出售Addlink销售股份 (相 当於紧接出售完成前Addlink之全部已发行股本) ,惟受出售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所规限. 条件 出售完成须待下列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a) 股东 (根鲜泄嬖蛐敕牌镀敝玫裙啥) 於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 通过所有必要决议案,以批准出售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包括香港特许协议及 中国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
(b) 完成重组;
(c) 百德针织厂结欠之尚未偿还银行贷款 ( 「贷款融资」 ) 已获偿付;
及4(d) 有关各方已就订立及履行出售协议之条款取得所有其他必需同意、授权及批准 (或, 视情况而定,相关豁免) . 为免生疑问,倘(i)有关银行书面确认偿付 (或达致类似作用) 贷款融资;
或(ii)贷款融资可 被由出售集团取得之新银行融资所取代,而本公司毋须提供任何公司担保或抵押,则贷款 融资将被视为已获偿付. 上述条件均不可获豁免.倘任何上述条件未能於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则本公司或郑 先生将毋须进行买卖Addlink销售股份,而出售协议将予终止.倘出现有关终止,则订约方 概不可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索偿,惟出售协议之任何订约方之任何先前违反出售协议者除 外. 代价 (1) 根鍪坌,Addlink销售股份之初步代价 (可按下文所载予以调整) 为109,309,000 港元,将於出售完成时以现金支付.初步代价乃由郑先生与本公司经公平磋商后达 致,并经参考(i)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之不动产市值之85%及(ii)於出售集团於二 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状况表所示之出售集团於二零一三年九月 三十日之综合资产及负债净值之未经审核账面值 (不包括不动产之账面值) ( 「先前金 额」 ) 而厘定. (2) 本公司将於签订出售协议后尽快指示一名独立估值师 ( 「估值师」 ) 对於二零一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 (或本公司与郑先生可能协定之有关其他日期) 之不动产之市值进行更新 估值,该估值将为最终及具约束力,有关费用由本公司自行承担.於厘定不动产之市 值 (诚如估值师於出售完成前发出之估值报告所示) ( 「估值金额」 ) 后,倘估值金额 与上文第(1)段所述之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之不动产市值存在差异,则初步代价 将予调整,致使经调整代价将相等於(i)估值金额之85%及(ii)先前金额 (可按下文第(3) 段所规定予以调整) 之总和.有关不动产之估值报告将载入通函内.
5 (3) 此外,本公司将於自完成日期起至完成日期后第45个营业日当日止期间内向郑先生 交付完成账目,当中列示出售集团於完成日期之综合资产及负债净值之未经审核账 面值 (不包括完成账目所示之不动产账面值) ( 「有关金额」 ) ,其将为最终及具约束 力.倘: (a) 完成账目所示之有关金额低於先前金额,则郑先生就Addlink销售股份应付之代 价金额 (倘适用,经按上文第(2)段所述予以调整后) 将按相等於先前金额与有关 金额之差额之金额予以减少,於此情况下,本公司须 (如适用) 向郑先生退还该 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