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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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容1.1 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前门东大街

9 号1.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

12 号,中国铝业大厦

6 层620 室

电话:010-52837446 1.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4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2.1 资金已到位,本项目(一年)预算金额为:139.880408 万元;

(批复编号:XM-0000006102171008292) 9.1_*7-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1_*7-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1_*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 9.1_*7-4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1_*7-5 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上一(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 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2016)年度审计报告,则 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政府采购投标 担保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 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则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原件;

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康复中心招聘服务管理项目 编号:1709-HXTC-IQ1368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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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背面有声明的,须提供资信证明背面 复印件;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 好等;

5、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单位和格式见附件 9.1_*7-6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动近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 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9.1_*7-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投标人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投标人公 章. 9.1_*7-8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 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 ,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 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9.1_*7-9 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开具服务费发票能力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原件须加盖 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 9.1_*7-11 投标人非外资企业或不具有外资背景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9.1_7-12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 ,投标人须通过 信用中 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 ②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 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注:上述 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现场查询并打 印. 北京市公安局民警康复中心招聘服务管理项目 编号:1709-HXTC-IQ1368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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