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9-14
立法会 Legislative Council 立法会 CB(1)1785/13-14(04)号文件 档号: CB1/PL/EA 环境事务委员会 2014年 7月 17日举行的特别会议 立法 会秘书处拟备 关於 与广东合作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 的最新背景资料简介目的本文件载述与广东合作改善珠江三角洲(下 称 珠 三角 ) 地区空气质素的最新背景资料,并简述委员就此事提出的意见及关注事项.

背景2. 香港和广东省在改善区域空气质素方面已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和良好基础,包括 ?? (a) 在2005年11月设立粤港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控网络(下 称 空 气监控网络 ),这是中国首个区域网络,可让粤港政府监察珠三角区域的空气污染趋势及控制措施的成效. (b) 在1997至2010年间达到减排目标,当中包括减少珠三角地区的发电厂、 车辆及工业活动的排放. (c) 香港及广东省在2012年11月同意订立2015和2020年 的新减排目标.

2 粤港?合减排方案 3. 为解决区域空气质素问题,香港政府一直与广东?环保厅合作实施一篮子措施,以 减少香港和珠三角经济区内 4种主要 空气污染物(即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粒子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 排放量.两地政府於2002年同意以1997年为基准年,在2010年或之前把此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减少 20%至55%.为达到有关目标,两地政府已在《珠三角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1(下 称 《管理计划》 )下实施多项减排措施. 4. 2012年,粤港两地政府共同成立的 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 合作小组 (下称 合 作小组 )详细研究了2010年两地的排放情况,包括空气污染物排放量、两地排放源的不同特点、已实施的排放管制措施及其成效,以及不同行业的减排潜力等.香港於2012年10月10日宣布全面达到2010年的减排目标.至於广东省,除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减排量未能达标外,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减排量均达到2010年的目标.珠三角经济区在期内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减排量为26.2%, 相对於55%的减排目标为低.粤港两地进一步订定在 2015年及2020年的 减排目标/幅度.有关 减排目标/幅度详列如下 ?? 污染物地区2015年减排 目标* (%) 2020年减排幅度*(%) 香港-25% -35% ~ -75% 二氧化硫 珠三角经济区 -16% -20% ~ -35% 香港-10% -20% ~ -30% 氮氧化物 珠三角经济区 -18% -20% ~ -40% 香港-10% -15% ~ -40% 可吸入悬浮 粒子珠三角经济区 -10% -15% ~ -25% 香港-5% -15% 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 珠三角经济区 -10% -15% ~ -25% * 对比2010?排放? 5. 倘若两地在2020年或之前达到减排目标下限,香港将可大致符合新的空气质素指标.双方将在2015年进行检讨,以评1合作小组於2003年12月通过了《管理计划》,当中包括一系列减排及防治措施.合作小组下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管理及监察专责小组(下 称 专 责小组 )负责不时回顾及汇报《管理计划》的执行进度和成效.3估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减排工作的进度,以期确立2020年的减排目标. 6. 为达到2015年及2020年的减排目标,粤港政府将推行更多针对主要排放源的措施,以期持续改善区域的空气质素.香港的主要减排措施包括 ?? (a) 收紧车辆排放标准;

(b) 逐步淘汰造成严重污染的商业柴油车辆;

(c) 为欧盟二期及三期专营巴士加装选择性催化还原器;

(d) 加强汽油及石油气车辆的排放管制;

(e) 要求远洋轮船在泊岸时转用低硫燃油;

(f) 收紧本地出售的船用柴油含硫量;

(g) 管制非路面流动机械的排放;

(h) 进一步收紧发电厂的排放上限;

及(i) 管制印刷业和建筑业所使用溶剂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7. 香港在 2013年 3月发表《香港清新空气蓝图》,而 广东省 亦在2014 年2月公布《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 , 双方分别提出了一系列涵盖海陆交通、发电和非路面流动机械的改善空气质素措施,以解决空气污染问题.这些方案所提出的措施应有助改善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并有助达到双方为珠三角地区订定的2015年及2020年减排目标. 空气监控网络 2013年的监测结果 8. 香港政府环境保护署(下 称 环 保署 )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於2014年 4月 30日共同发布空气监控网络2013年的监测结果报告.报告汇报了珠三角地区在 2013年的4种主要空气污染物 (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和可吸入悬浮粒子)的 监测结果.该报告的超连结载於附录 I. 9. 政府当局表示,空气监控网络自2006年动至今,区域空气质量指数值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水平(适 用於一般生活区)的 全年日数百分比由2006年的68%增至2013年的82%. 同期,区内录得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年均值分别下降62%、 13%和15%. 自2006年起的空气质素趋势载於附录II.

4 2014-2015年度的合作项目或计划 10. 在2014-2015年度,环保署会继续与广东省有关部门合力 推行改善区域空气质素的措施,并共同运作空气监控网络.环保署亦会与广东省及澳门特区优化该空气监控网络和开展合作研究区域微细悬浮粒子(又 称 PM2.5 )的工作.环保署会继续鼓励广东省的港资工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作业方式.政府当局已在环保署的空气纲领下预留约3,400万元,用以推行多项跨境空气质素合作项目,当中约有2,500万元用作推动清洁生产,另有900万元用作开展区域 PM2.5的研究. 国务院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11. 国务院於 2013年 9月 12日颁布《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下称 《大气「国十条」》 ) (载 於附 录III).《大气「国十条」》 定出明确目标,即透过多管齐下及兼顾长短期的措施,以减少内地空气污染.这 些措施是 十二五 规划的延续,部分与珠三角 地区相关. 12. 《 大气「国十条」》要求内地进一步加强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提升燃油品质、加强使用清洁能源、鼓励清洁生产以减少制造业排放的空气污染物,以及建议设立区域空气污染物联防联控机制,包括控制珠三角的 PM2.5水平,以改善空气质素. 事务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商议工作 13. 环境事务委员会(下 称 事 务委员会 )一直密切监察纾缓区域空气污染问题的进展.为了继续监察达到2010年减排目标的进展,事务委员会自 2005? 9月起要求政府当局每半?汇报有 关进展.为了集中讨论政府当局在处理空气污染方面的工作,事务委员会在2008年10月成立了改善空气质素小组委员会(下 称 小 组委员会 ), 以监察及研究与改善空气质素有关的政策和公众关注事项.政 府当局於 2011年 1月 28日向小组委员会简介《管理计划》下各项措施的推行进度.在本届立法会内,事务委员会於2012年11月成立了有关空气、噪音及光污染事宜小组委员会,以跟进香港的空气、噪音及光污染问题.在事务委员会及该两个小组委员会会议上提出的主要意见及关注事项综述下文各段.

5 环境事务委员会的讨论 14. 事务委员会委员认为,由於香港的空气质素越来越受珠三角地区急速的经济及工业发展所影响,因此香港政府无法独力解决有关问题.他们对於能否达到减排目标亦不感乐观,因为内地很多工业活动没有遵从环保法例的规定.因此,委员认为专责小组必须克尽己职,跟进《管?计划》下的各项工作.政府当局亦应向市民解释减排目标所依淖荚,以及达到该等目标的方法.政府当局应采用更科学化的方法(例 如o星照片及遥距监察)预 测污染情况,以期更准确地追污染源头,加强管制. 15. 2008年 1月,事务委员会取当局简介《管理计划》的《 中期回顾研究》.该项研究显示珠三角经济区在2010年的经济活动、人口、用电量和????将较 1997?的水平分别增加 509%、 56%、 158%和319%, 远远超出在2002年所假设的水平.虽然研究结果显示,香港已朝达到2010年的减排目标迈进,但广东方面仍有需要引入更多 措施,以达到有关目标. 改善空气质素小组委员会的讨论 16. 在2010年 1月的小组委员会会议上,委员表示,鉴 於二氧 化硫的排放量与预定目标差距甚远,他们质疑如何能达到2010年的减排目标.委员亦询问,如未能达到有关的减排目标会有何后果.政府当局表示有信心全面达到2010年的减排目标,因为氮氧化物、可吸入悬浮?子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减幅已接近或甚至超越有关的减排目标. 17. 小组委员会在 2011-2012年度立法会会期得悉,与1997年 比较,所有 4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均有所减少,详情如下 ?? 污染物 1997年的 排放量 (公吨)1997至2009年 期间排放量 的变化 2010年的 减排目标 二氧化硫

66 200 -24% -40% 氮氧化物

124 000 -32% -20% 可吸入 悬浮粒子

11 500 -57% -55% 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

68 800 -58% -55%

6 减少排放 18. 委员关注政府当局会否采取额外措施,以达到2010?减排目标所订的二氧化?排放?.他们认为当局订定未来10年的减排目标时,应更着重减少可 吸入悬浮?子的排放?. 19. 尽管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素有所改善,但香港的空气质素未见显著好转,因此委员认为两地需提供更多排放数,以期找出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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