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8 |
2018 年度发行 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 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
2016 年仙桃市城市建 设投资开发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 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 办财金[2011]1765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对外公布的《2018 年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国信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信证券对发行人 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 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 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全称
2016 年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银行间债券市场:16 仙桃城投债 上海证券交易所:16 仙桃债 发行人名称 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
7 年期 发行规模
9 亿元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湖北省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新信用评级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最新跟踪评级日期:2018 年6月26 日 债项 AAA,主体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2018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
9 亿元,其中 6.67 亿元用于汉 江仙桃段水资源利用工程项目, 2.33 亿元用于汉江仙桃段水资源保护工程项目.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本息兑付情况 发行人已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按时足额支付了
2018 年的应付本息. 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本息未付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已按规定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付息兑付公告等,并 披露以下临时公告: 序号 披露时间 披露内容
1 2018 年4月30 日 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发 生变动的公告
2 2018 年8月24 日 关于仙桃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更名及债务承继 的公告
三、2018 年度发行人偿债能力 发行人
2018 年的合并财务报表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9]008010 号) . 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 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
2018 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资产负债结构以及偿债指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资产总额 2,498,740.52 2,232,645.32 其中:流动资产 2,031,459.69 1,614,145.51 其中:存货 1,156,790.11 728,794.74 非流动资产 467,280.83 618,499.81 负债合计 1,304,411.22 1,366,791.28 其中:流动负债 252,345.40 246,505.93 非流动负债 1,052,065.82 1,120,285.35 股东权益合计 1,194,329.30 865,854.04 流动比率(倍) 8.05 6.55 速动比率(倍) 3.47 3.59 资产负债率 52.20% 61.22%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