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8 |
2013 年9月推行「复安居计划」,此计划的目的是推广 防罪措施,如发现有工程顾问公司、建筑承建商或任何人士使用不法 手段,影响维修工程的招标及进行,市民应向警方举报. 有关详情,可浏览香港警务处的网页: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04_crime_matters/cpa/cpa_renosafe.html 年编印) 管委会秘书须在法团业主大会日期至少 会议通知上须列明: 业主可以亲自投票或委派代表出席法团 业主大会投票.就会议而言,获委任的 代表须被视为出席会议的该业主 委任代表的文书必须符合条例附表 1A 所列的法定格式,并须在会议举 小时前送交管委会秘书 业主大会 管委会须在法团注册成立日起计的
15 个 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周年大会,并在其 个月内,召开一次业主 管委会可就其认为恰当的事宜随时召开 的业主要求下,管委会主 席须在收到要求后的
14 天内,就业主所 指明的事宜召开业主大会,并在收到要 天内举行该业主大会 如果管委会委员的空缺数目多於管委会 ,管委会主席(如管 委会主席出缺,管委会余下委员所委任 的人)可以召开一个业主大会,而该业 主大会只可通过有关填补管委会空缺的 向每一名业主及租客代表(如有的 话)发出会议通知;
及 在建筑物的显眼处展示会议通知 会议日期、时间和地点;
及 拟在会议上提出的决议,或其他拟在 会议上讨论的事宜 按《建筑物管理条例》(条例)(第344章) 会议通知召开会议委任代表管委会 ?管委会须最少每
3 个月举行一次管 委会会议 ?管委会主席可以随时召开管委会 会议.如果主席不在时,则由副 主席(如设立的话)召开
2 名管委会委员可以要求管委会秘 ? 书召开管委会会议.秘书须在收到 有关要求后
14 天内召开会议,并在 收到要求后
21 天内举行会议 ?管委会秘书须在管委会会议日期至 少7天前 向每一名管委会委员和管委会司 库(如司库并非委员)发出会议 通知;
及 在建筑物的显眼处展示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上须列明: 会议日期、时间和地点;
及 拟在会议上提出的决议 没有委任代表制度 ? 后的每
12 至15 周年大会 ? 业主大会 ?在不少於 5% 求后的
45 ? 委员人数的 50% 决议 ?
14 天前 ? ? ? 表格
2 行时间至少
48 资料来源:民政事务总署《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44 章)指南》(2017 会议上投票在管委会会议上提出的事项,均可 由出席会议的管委会委员,以过半 数票通过决议决定 每名管委会委员就每项决议均有 一票 如果出现同票的情况,则主持会议 的人除了原有的一票外,另有决定 性一票 在法团业主大会上提出的事项,均 由亲自投票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投 票的业主以过半数票决定.除了下 列两种情况外: 除公契另有规定外,业主每拥有一 份业权份数,即有一票 如果出现同票的情况[在法团业主 大会上委任管委会委员、主席、副 主席(如设立的话)、秘书和司库 的情况除外],主持会议的人除了 原有的一票外,另有决定性的一票 管委会委员人数的 50%(计至最接 近的整数),或3名管委会委员, 以较多者为准 一般情况下,须为业主人数的 10% 如根趵
30 条解散管委会和委 任管理人,则须为业主人数的 20% 计算业主时,如1名业主拥有多於
1 个单位,只会计算为
1 名业主 法定人数须按业主人数计算,不论 业主拥有多少份数 管委会 会议主持业主大会 法定人数管委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