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8 |
16 采购人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竹园路
880 号邮编:215101 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
电话:0512-69899999-18240 电子
17 成交原则 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价评审法
18 谈判说明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参加现场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为谈判代表的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否则谈判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
5、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只报了部分内容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文 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
6、谈判供应商提出了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 受的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不能成交;
7、谈判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采购失败.
8、经谈判小组认定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可取消 其成交候选资格.
9、谈判开始后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本次 谈判采购不能成交.
5 序号 名称 内容
19 注意事项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谈判供应商如发现谈判采购文 件中存在含糊不清、 相互矛盾、 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规违法等 内容时, 请在本表规定的谈判采购文件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反映, 逾期 不得再对谈判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说明:本表内容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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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说明 1.1 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以下简称: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 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1.2 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2 词语释义 2.1 采购人:具体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法人. 2.2 谈判供应商: 响应谈判并且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供应商. 2.3 响应:谈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发布的谈判采购文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谈 判的行为. 2.4 合同:采供双方根据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 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 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和自然人. 2.6 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和自然人. 2.7 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 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售后服务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 承担的其它义务. 2.8 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9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0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1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2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