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8 |
(2)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提供)原件;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的应加 盖施工企业鲜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原件;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8)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及本人身份 证和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2016 年6月一
2016 年11 月)的养老保险 证明,原件;
(9)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
(10)施工企业《诚信管理手册》原件. 在投标报名时间内, 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 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6.2 湖南省以外的建筑企业还须按湘建建z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备案手 续,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 6.1 条要求报名. 6.3 报名时间:2016 年12 月30 日至
2017 年01 月06 日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6.4 报名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 10-38 号). 6.5 招标文件获取: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 后不退. 6.6 澄清答疑方式:书面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郴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郴州市香雪西路 10-38 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 湖南省内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湖南省 外企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须同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 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否则, 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 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35-2161229.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于任何补偿及不作解释说明.投标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成果 的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其他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初步设计使用或处置;
未中标的 初步设计成果不予退还,并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对创意成果进行引用或借鉴.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城投大厦
11 楼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35-216130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
107 住宅小区五栋
201 室
电话: 0735-8888133(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谭微琳(5465 号)黄丽云(2606 )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欧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