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07-08 |
2015 年《关于投 标保证金管理功能模块全面升级并启用新招标公告等模板的通知》执行(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 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月日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
1166 号行政大楼 B 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 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V6.0》将电子投标文 件递交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 U 盘中, 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 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 的其他公司,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8.2 截止开标日之前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
6 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交通委信用信息查询 获得的评级信息未被评为 D 级的,否则其投标不予受理. (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 号)执行. ) . 8.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 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 具体以开标当天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8.4 列入 黑名单 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 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列入 黑名单 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 制其参与投标. (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 黑名单 管理办法的通 知(甬政发【2014】119 号)执行. ) 8.5 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 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6 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 (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7 如投标人未领取《CA 数字证书》 ,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北仑区新大路
539 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胡昕宇
电话:0574-8678285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