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08 |
2018 年第
9 号) 8.《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报告》(HYHJ19052707)
2 3 工程调查 3.1 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S20 地块项目位于李沧区李沧区宜川路
61 号,部分东区工程, 总投资
69842 万元,环保投资
326 万元,总占地面积 135.5 亩,总建 筑面积 138760.69m2 ,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91399.09 平方米,地下车 库建筑面积 47361.6 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
2 栋8F 住宅楼(N
13、 N14#楼)、9 栋7F 住宅楼(N4~N12#楼)、3 栋6F 住宅楼(N1~N3# 楼)、17 栋4F 住宅楼(N1~N17#楼)、1 栋6F 养老院(N15#楼)、
1 栋1F 网点房(含物业用房),其中 N13#、N14#住宅楼 1F 为商业 网点房.项目商业网点不设餐饮业.地下建筑为二层,主要包括地下 停车场、设备间等,其中日常排风机房
26 处、消费水泵房
1 处、变 配电室
2 处、换热站
1 处,均与其上楼座错位布置.项目设机动车停 车位
862 个,均为地下停车位.项目地理位置图及总平面布置图详见 附图
1 和附图 2. 3.2 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楼座数未发生变化,总建筑面积由 107500m2 变更为 138760.69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由 91400m2 变更为 91399.09m2 ,地 下建筑面积由 16100m2 变更为 47361.6m2 ,不属于重大变更.
3 4 环评结论及批复要求 4.1 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4.1.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拆除原有建筑和土石方开挖产生的粉尘和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 扬尘,在采取了围挡、函水等控制措施之后,施工扬尘的污染范围均 控制在 100m 范围内.因此,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 废气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影响将降至最低. (2)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在距场界 30m(电锯 50m)以上处可满 足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但是存在当部 分施工机械距施工场界小于相应的距离要求时, 其噪声衰减到场界不 能满足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昼间限值要求的 情况.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将各防 治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将其影啊降至最低. (3)施工污水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生活污水入场区临时化粪池,定期清掏运至市政污水管网, 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施工期工程用水对项目周围水环境不会造 成污染影响;
降雨时,施工场地和土石方堆放场地做好排水沟,雨水 动经集沉排放,不会对周国环境产生污染影响.在采取以上措施后, 施工期污水对周围的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过程中,拆除原有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外运至城管相关部 门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
开挖回填后的剩余土石方量,外运至城管相
4 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
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定期外运至 城市垃圾场处理;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级,由环卫部门外运城市垃 圾场处理.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图环境造成污染 影响. 4.1.
2、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居民炊事、学校、幼儿园食堂产生的油烟 废气以及小区进出车产生的汽车尾气. 居民炊事产生的炊烟废气通过 专用排烟风道于楼项排放;
学校、幼儿园食堂和规划餐饮业油烟废气 排放满足 DB37/597-2006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中规定的排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