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8 |
1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 、 《 〈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北京市实施细化规定(2018 版) 》中有关项目类别的 规定,以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18 年-3-本) 》中的报送要求,本项目属于
三、食品制造业――
15、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制造 中 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 类,环评类别为 报告表 ,故本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 (HJ610-2016 代替 HJ610-2011) ,本项目 属于 N 轻工 中的
107、其他食品制造 .则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 不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我单位承担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表并报送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审批.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修正) 》及《北京市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07 年本) 》 (京发改[2007]2039 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产品均不 属于 限制 和 淘汰 类,为 允许 类建设项目. 根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 年版) 》中对(14)食品制造业禁 止新建和扩建(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符合卫生规范的现场制作类经营除外;
为连锁、 餐饮、超市、便利店提供主食、副食、调料等配送的中央厨房和食品制造除外;
符合 卫生规范的现场制作类经营及营养食品制造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除外;
现有企业 向本市内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内转移的除外) .本项目属于:现有企业向本市内开发区 和产业园区内转移的情况.本项目产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17 年版)中属于 (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指增加或改善食品特色的化学品,以及补充动物饲 料的营养成分和促进生长、防治疫病的制剂的生产活动. 根据《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 年版) 》 (京政办发[2014]56 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未列入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 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 本项目从事复配食品添加剂研发生产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也符合 北京市及通州区的产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分析 (1)建设单位使用位于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 景盛南二街
10 号院
6 号楼一层及二层的原有厂房,项目所在建筑周边 50m 范围内均 为企业、道路、空地,无居民住宅,距离项目最近的居民住宅为南侧 550m 的小张湾 -
4 - 村. (2)本项目位于北京国家环保科技园区规划范围内(现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 金桥科技产业基地) ,园区产业定位为:中关村能源、环保产业总部基地,本项目的 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及发展要求,准许进入园区. (3)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6 规(通)建字
0046 号) ,项目建设符合城 市规划要求.土地及房屋所有所有人为北京联东世纪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所有. 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3.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工艺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验 室产生的无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及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实验室产生的检测废液、清洗废水均置于桶中,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经管道引至园区内的化粪池进行消 解后,由污水管网排入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项目生产加工时产生的噪音,建设单位采取设备运行时车间封闭使用.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